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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
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根据“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3月28日至4月6日,瑶海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hfyaohai.gov.cn/jyj.aspx)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咨询电话为0551-64490192。
(二)、网上申报。4月8日至4月19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每天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通告第七项),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现场确认前一周进行,可自行前往体检医院。
(三)、现场确认。4月下旬,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瑶海区教体局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6日(确认地点见本通告第七项)。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届时关注瑶海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网)。
(五)、颁发证书。6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告)。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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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
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根据“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3月28日至4月6日,瑶海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hfyaohai.gov.cn/jyj.aspx)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咨询电话为0551-64490192。
(二)、网上申报。4月8日至4月19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每天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通告第七项),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现场确认前一周进行,可自行前往体检医院。
(三)、现场确认。4月下旬,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瑶海区教体局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6日(确认地点见本通告第七项)。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届时关注瑶海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网)。
(五)、颁发证书。6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站通告)。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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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根据“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安徽瑶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合肥市瑶海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具备在合肥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合肥市瑶海区的人员,其中: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合肥市瑶海区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正式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瑶海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关系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二)持有有效合肥市瑶海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合肥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合肥市就读学校的),其中:合肥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除合肥师范学院、巢湖学院、合肥学院、合肥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肥西师范学校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以外)申请教师资格,提供在校就读证明等材料(附件3),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具备认定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读研究生提供大中专院校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即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就读于合肥市外的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合肥市瑶海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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