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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省唯一一所公立财经类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有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5.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依照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入校后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确定学生学习专业;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类别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处电话查询。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有:
电话:0931-8258619
传真:0931-8250998
学院网址:https://www.gscmxy.edu.cn/
第六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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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示范性职业院校,获得“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称号。现有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6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中宿路28号;邮政编码:511500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南岭西路9号;邮政编码:51044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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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9年,有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与网络舆情监测等普通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Gansu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主管部门:甘肃省公安厅;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2834。
第五条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办学地点:
(一)兰州市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二)兰州市皋兰校区: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第六条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 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
(一)公安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特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
(二)普通专业:司法警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监测、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心理咨询、现代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建筑消防技术、运动训练、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第十一条 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及甘肃省相关文件要求按需编制,其中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对安保技防及基层社会治理等专门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
第五章 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
面试、体检、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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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首批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有医学影像技术等省级示范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保障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4517
三、办学层次 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学校
六、主管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八、学校地址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1666号
九、招生计划
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编制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通过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十、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
十一、男女生比例要求 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二、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三、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以考生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如考生专业基础成绩仍相同,则以考生公共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理科考生依据投档排序确定专业;中职升学考试考生则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四)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五)农村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六)农村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学生须持与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报到,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四、新生入学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二)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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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在学前教育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的录取中,除在综合评价招生类别中进行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外,该专业的其他类别和其它专业都无加试要求。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文件精神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 校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各类型的计划数在总计划数的限额内适当调整;各专业的人数视报考人数的多少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在学前教育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的录取中,除在综合评价招生类别中进行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外,该专业的其他类别和其它专业都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先通过资格审查,再经过综合考核,按计划和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中高职一体化转段招生依合同约定专业,视计划总数在约定人数范围内依志愿、成绩按一定比例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文理科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学生:为英语考生;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不断更新,请及时关注。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 校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各类型的计划数在总计划数的限额内适当调整;各专业的人数视报考人数的多少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在学前教育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的录取中,除在综合评价招生类别中进行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外,该专业的其他类别和其它专业都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报考的专业要求是;环境艺术设计与服装设计与工艺两个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学前教育专业需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舞蹈专业考试,声乐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先通过资格审查,再经过综合考核,按计划和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中高职一体化转段招生依合同约定专业,视计划总数在约定人数范围内依志愿、成绩按一定比例依次录取。
本文“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1925年9月,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占地571亩,建筑面积 17.6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2人,来自各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38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62人,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三、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专业30个,其中校企合作专业21个: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互联网品牌策划方向)、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电子商务(淘宝电商运营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电商运营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联网运营管理方向)、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编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营销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UI设计方向)、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9个专业为非校企合作专业。
我院招收对口类考生。专业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泊头职业学院渤海分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泊头职业学院与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学校。
渤海分校招生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
6、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9、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六、学制学历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
本文“2017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院代码:12890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段文美(院长)
二、组织机构
1、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招生工作。
3、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依据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次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美术)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1、会计、财务管理:学费标准5200元/学年
2、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学年
4、公寓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三个档次。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五、其他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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