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生育保险栏目,提供与生育保险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2016年4月人社部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介绍信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一起来看看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生育保险介绍信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更多内容还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哦。
生育保险介绍信范文(1)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范文(2)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现有我单位 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范文(3)
****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社保编号:****,生育医院:*********,预产期:**年*月*日。
望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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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信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它具有介绍、证明的双重作用。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生育保险介绍信模板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xxx局医保办:
兹有我单位,身份证号,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事宜,请予办理,谢谢。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望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社保编号:****,生育医院:*********,预产期:**年*月*日。
望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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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要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生育保险”,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生育保险
(一)缴纳(★★)(13、14年判断)
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比例:不超过1%。
(二)待遇(★★)(14年多选)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l)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注意】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14年多选)
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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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各种类型的保险分沓而至。本文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介绍信,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xxx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xx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个人社保编号:xxx,生育医院:xxxxxxxx,预产期:xx年x月x日。 望接洽。
社保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x(这项可不写)
xx年x月x日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xxx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保险业务。 报销人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
公司名称
年月日
xxxx市生育保险处:
兹介绍我单位 xxxx 同志前往贵处办理我单位 xxxx 同志生育保险报销事宜。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 日
xx市生育保险科:
兹有我单位员工xx(人事的姓名)前去贵处办理生育备案业务,备案人信息:姓名:xx,身份证号:xxxxxxxx,个人社保编号:xxx,生育医院:xxxxxxxx,预产期:xx年x月x日。 敬请接洽。
公司社保登记证编号:xxx(这项可不写)
单位名称(盖章)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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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本文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介绍信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________ 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________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xxxx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xxx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个人社保编号:xxxx,生育医院:xxxxxxxxx,预产期:xx年x月x日。
望接洽。
社保登记证编号:xxx(这项可不写)
单位名称(盖章)
x年x月x日
xx县社保局: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请予接洽为盼。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
xx县x乡中心学校
20xx年x月x日
________医保办:
现有我单位________ 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保险业务。
报销人信息: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欢迎阅读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生育保险,希望对您有用。
(一)缴纳(★★)(13、14年判断)
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比例:不超过1%。
(二)待遇(★★)(14年多选)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l)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注意】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14年多选)
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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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练习:生育保险,希望对您有用。
【2013年真题】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应当由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 )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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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津贴申领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条 件:
用人单位申领津贴需满足的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收原件);
3.深圳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6.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 “单位外派证明”;
(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申请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压指模,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
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受理机关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参保单位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直属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13楼;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南山分局: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盐田分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龙岗分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光明分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坪山分局: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龙华分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05-1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试点工作,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防范基金风险,提升综合管理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二、试点目标
2017年5月1日启动两项保险合并试点工作,市本级与所辖县(市)同步开展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在试点期限内,逐步实现“四个统一、一个确保”,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三、试点内容
(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部分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关系在我市参保管理、医疗保险关系在省级参保管理的人员,试点启动时,其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至省级参保管理。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两项保险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实行统一征缴。
两项保险合并以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机关、事业单位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为 8%,职工个人仍为2%。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建立个人账户的为9%,不建立个人账户的为5.5%。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收支,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按病种单独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按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已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且具备生育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就生育医疗服务和指标等内容签订补充协议。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服务管理。对现有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完善基金征缴、医疗费用结算、财务统计等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员、基金运行、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市本级对现有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确保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
05-15
◆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差额)
◆办理地点
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3、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
4、《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5、《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6、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7、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09)20号];
8、关于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
9、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
10、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沪卫计指导(2016)11号];
11、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22号]。
◆申请条件
1、单位的生育女职工按比例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后,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
2、单位已向生育女职工先行支付部分生育生活津贴。
◆办理材料
单位先行支付的相关凭证。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差额)》(申字5-1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9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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