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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参加完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号 | 资格审核类型 | 网上审核所需材料 | |||||||
材料一 | 材料二 | 材料三 | 材料四 | 材料五 |
08-24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山西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山西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2017年山西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
(四)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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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参加完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广东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08-22
参加完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天津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天津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2017年天津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请复审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08-22
参加完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重庆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重庆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2017年重庆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8月22-31日(工作日),所需材料如下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由单位集中办理资格复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复审,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08-21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南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湖南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2017年湖南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2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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