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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以下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二本院校。学校位于景色旖旎的红河州州府——蒙自市,蒙自市是全国闻名的“过桥米线之乡”和“石榴之乡”。校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教授85人、副教授200人,有博士71人、硕士424人,先后累计聘请外籍教师80余人,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
学校毗邻越南,是云南省支持建设的国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在越南太原省建有红河学院太原校区;校本部有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美国等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4年,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申办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
红河学院近几年来就业率一直保持在云南省高校前列,连续几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先进奖,学生就业方向广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我校学生成绩斐然,历届毕业生均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生活设施齐备,学生生活环境和谐安宁,校园绿荫环抱,流水潺潺,花团簇拥,清新秀丽,既是求知向学之殿堂,也是莘莘学子的家园,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学院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二本院校。学校位于景色旖旎的红河州州府——蒙自市,蒙自市是全国闻名的“过桥米线之乡”和“石榴之乡”。校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教授85人、副教授200人,有博士71人、硕士424人,先后累计聘请外籍教师80余人,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

红河学院2015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红河学院2015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美术类)

  一、学院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二本院校。学校位于景色旖旎的红河州州府——蒙自市,蒙自市是全国闻名的“过桥米线之乡”和“石榴之乡”。校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教授85人、副教授200人,有博士71人、硕士424人,先后累计聘请外籍教师80余人,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

  学校毗邻越南,是云南省支持建设的国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在越南太原省建有红河学院太原校区;校本部有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美国等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4年,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申办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

  红河学院近几年来就业率一直保持在云南省高校前列,连续几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先进奖,学生就业方向广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我校学生成绩斐然,历届毕业生均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生活设施齐备,学生生活环境和谐安宁,校园绿荫环抱,流水潺潺,花团簇拥,清新秀丽,既是求知向学之殿堂,也是莘莘学子的家园,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5年红河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类)

05-27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二本院校。学校位于景色旖旎的红河州州府——蒙自市,蒙自市是全国闻名的“过桥米线之乡”和“石榴之乡”。校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教授85人、副教授200人,有博士71人、硕士424人,先后累计聘请外籍教师80余人,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

学校毗邻越南,是云南省支持建设的国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在越南太原省建有红河学院太原校区;校本部有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美国等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4年,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申办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

红河学院近几年来就业率一直保持在云南省高校前列,连续几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先进奖,学生就业方向广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我校学生成绩斐然,历届毕业生均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生活设施齐备,学生生活环境和谐安宁,校园绿荫环抱,流水潺潺,花团簇拥,清新秀丽,既是求知向学之殿堂,也是莘莘学子的家园,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备注

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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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5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美术类)

 

  红河学院2015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美术类)

  一、学院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二本院校。学校位于景色旖旎的红河州州府——蒙自市,蒙自市是全国闻名的“过桥米线之乡”和“石榴之乡”。校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教授85人、副教授200人,有博士71人、硕士424人,先后累计聘请外籍教师80余人,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

  学校毗邻越南,是云南省支持建设的国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在越南太原省建有红河学院太原校区;校本部有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美国等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4年,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申办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

  红河学院近几年来就业率一直保持在云南省高校前列,连续几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先进奖,学生就业方向广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我校学生成绩斐然,历届毕业生均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生活设施齐备,学生生活环境和谐安宁,校园绿荫环抱,流水潺潺,花团簇拥,清新秀丽,既是求知向学之殿堂,也是莘莘学子的家园,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红河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的资格。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市,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可自由选择英语、日语、越南语、泰语中的一种语言作为公共外语学习。

7.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测算招生计划,保证学校快速发展和各专业规模均衡发展,结合近年来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各专业录取、报到、就业情况进行计划分配。

三、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3.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4.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5.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可说明:

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4个专业在陕西、湖南、广西3个省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其他省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

美术类5个专业在江苏、陕西、广西3个省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其他省认可省统考成绩;

体育类各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8. 越南语专业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学生到越南的大学学习,后三年在红河学院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学生第一年出国前在本校学习约2个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缴付学校)。第一学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直接交付越方学校,越方所收费用共计8700元(含学费、住宿费、境外医疗保险费)。出国护照由考生入学前在生源地自己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红河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和组织,费用自理 (注:我校按学分收费,以上为第一年费用,后三年学费平均每年3400元) 。

9. 泰语专业采取“1+3”模式(即第一学年学生到泰国的大学学习,后三年在红河学院学习,实习阶段在泰国或国内,学生第一年出国前在本校学习约2个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缴付学校)。第一学年在泰国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直接交付泰方学校,泰方所收费用共计15000元(含学费、教材费、居留许可证费、图书馆使用费,网络使用费,语音室使用费,学生自主学习中心使用费,留学生费,学生活动费,学生证费,境外基本医疗...

2012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

05-30

标签: 红河

 

红河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的资格。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市,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可自由选择英语、越南语、泰语中的一种语言作为公共外语学习。

7.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3.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4.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5.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可说明:

舞蹈学专业在各省只认可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音乐表演、音乐学2个专业在山东、江西、湖南、山西、湖北5个省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云南、河南2省认可省统考成绩;

艺术设计、绘画2个专业在江西、江苏、山西3省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云南、河南2省认可省统考成绩;

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 报考英语、越南语、泰语、对外汉语、国际政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8. 越南语专业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学生到越南的大学学习,后三年在红河学院学习,实习阶段在越南或国内,学生第一年出国前在本校学习约2个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缴付学校)。第一学年在越南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直接交付越方学校,越方所收费用共计8700元(含学费、住宿费、境外医疗保险费等)。出国护照由考生入学前在生源地自己办理;出国签证、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际旅行健康证、一次往返出入境接...

2016年红河学院招生简章

06-28

标签: 红河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红河学院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学校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邮编:661199

  7. 学校网址:http://www.uoh.edu.cn

  8.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

  1.红河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红河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红河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计划

  1.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3.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4.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5.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四、录取规则:

  1.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2.红河学院在调档时,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3.红河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

  4.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7.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校考成绩;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该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

  8.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9.凡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