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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各地区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地点及材料汇总

 

  参加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广东各地区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地点及材料汇总”,供大家参考,希望广大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7年广东各地区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地点及材料汇总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是: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所选报名点进行对应时间、地点、材料进行复核,小编整理广州各地区2017年经济师考试考后复核时间、地点及材料汇总如下:

各报名点

2017年广东各地区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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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各地区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汇总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是: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所选报名点进行对应时间、地点、材料进行复核,小编整理广州各地区2017年经济师考试考后复核时间、地点及材料汇总如下:

各报名点2017年考后审核时间材料提交方式审核公告
省直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官方公告
广州市

2018年1月11日至31日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官方公告
河源市

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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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据“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可知,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

  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 0758-2271231。

  复核送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考生报考承诺书 )。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工作简历表 )。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代办委托书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 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

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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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肇庆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肇庆报名点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现将有关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分数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提交报名资料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 0758-2271231。

  三、复核送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2)。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 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四、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

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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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材料

  据“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送交资料。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考生报考承诺书 )。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工作简历表 )。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代办委托书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

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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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东莞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送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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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据“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可知,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网上报名时选择“江门”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一楼江门市人事考试院咨询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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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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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门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江门”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一楼江门市人事考试院咨询服务窗口提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

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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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及地点

  据“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可知,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4号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韶关考区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点击下载 )。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点击下载 )。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

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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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韶关经济师考试复核收表通知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4号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韶关考区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