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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绑架罪的构成”,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条释义:
一、概念和构成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绑架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
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 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 睡、昏迷的行为。
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 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二、对本罪的认定
(一)本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 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笔者认为,评判既遂未遂不能简单地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机械地分析,绑架罪客观行为应当视为单一行为 而不是双重行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 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那种以是否实际取得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客观评判标准是简单的结果论。
(二)本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从司 法实践分析,绑架罪罪数形态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以下二种情形:一是在绑架罪实施过程中又犯其他罪刑,二是实施组织罪行为过...
美国留学:绝对不能犯的“七宗罪”,知道具体内容是什么吗?出国留学网的小编来给你介绍一下,美国留学:绝对不能犯的“七宗罪”详细内容。
关于学业——严禁抄袭/作弊
在中国上学,讲究一个标准答案,因此多了许多“参考答案”,当然,同学之间互相“参考”一下也是合情合理,即使老师发现是抄袭,顶多让你重写。可是在美国要注意了!做作业(特别是大作业或团队作业)时一般可以与其他同学讨论,也可以参考各种资料(若老师规定不能讨论或参考他人的,当然就不能做)。但需要特别小心的是,不能抄袭其它的东西或同学的作业。要是引用参考资料,必须标明且要注明出处,这一点决不能马虎。否则,后果会很严重。轻者课程零分,重者纪律处分,直至勒令退学、开除。
至于考试作弊,那就更没的说了,取消成绩、取消身份,严重的被起诉面临刑期。
关于隐私——拍照上传征得当事人同意
美国是一个对隐私权非常看重的国家,严禁各种途径侵犯别人隐私,但是在一些生活的细节方面,可能我们没有留意但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来自重庆的刘同学,在美国加州大学就读计算机工程学院,有一次刘同学抓拍了一张美国当地学生(室友)换衣服的照片,并分享给他人。次日该室友在别人手机上看见了照片,对方父母知道后,要求学校严处。经多次沟通和道歉,虽然对方没有报案,但学校已经做出停课察看的处分。有这样一个“污点”,对刘同学毕业后美国找工作非常不利。
出外游玩看到老美的孩子很可爱,想要给小 BB 拍一张或者合影,均需得到其父母的同意才行,否则父母有权要求你删掉关于他孩子的照片。
关于交通——不理睬罚单遭通缉
在洛杉矶读书,汽车是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但关于交通安全方面对留学生来说是很大的问题。据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透露,2014 年洛杉矶有 6 位留学生意外身亡,均为交通事故引发,可见交通安全是留学生第一杀手。
据律师介绍,经常会接到留学生在机场打来的求助电话,说有通缉令在审不得离境。经过查询后才知道,他们对交通罚单置之不理,以致演变成通缉。所以,不管是大小罚单,如果确认无误是自己违规,一定要按时缴清;如果超过时限没有缴清的话,罚金会翻倍上涨,甚至上统计名单。如果发现罚单有误,可以按照罚单上的电话号码,先打电话了解清楚,同时记得准备好不在现场的证据,有备无患。
关于烟酒——烟 18,酒 21
美国摄入烟酒的年龄有严格的控制,年满 18 周岁才可以抽烟、年满 21 周岁才可以喝酒。但国内往往没有限制,5 岁的小孩子端起酒杯来喝酒也没人管,如果在美国,这样的父母会被剥夺监护权。
现在留学生逐渐低龄化,许多高中就过来留学,在美国德州就读高中的 17 岁男孩刘毅重在寄宿家庭吸烟,他的...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刑法易考点:结合犯”,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
1.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成立绑架罪。
2.拐卖妇女、儿童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成立拐卖妇女罪。
3.拐卖妇女、儿童又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
4.为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成立抢劫罪。
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剥夺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成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成立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7.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成立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罪。
8.****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
9.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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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学院招生办可不是省油的灯,即便你的学术能力再强,之前的工作经历再牛X,如果在一些最简单最基本的细节上栽跟头,MBA的申请也是前功尽弃!
第一罪:误传事实
MBA(工商管理硕士)的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都会有些不诚实,但并不一定说明他就是不真诚之人。考虑到商学院的竞争真的十分激烈,申请人基本都会被巨大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这种压力来自:他们总觉得自己提交的申请材料远远不如别的申请人那么牛逼哄哄,所以,在事实的基础上再“自由发挥”一点儿貌似也没什么奇怪。
尽管你的申请中出现的“可疑装饰”会削弱你的录取概率,然而彻底的虚构会让你“一枪毙命”。我记得有一个MBA申请人说过他曾是海豹突击队队员、钢琴演奏家、而且还赢得过一枚国家人道主义奖章。自然,我觉得他很了不起。不幸的是,竟没有一个是真实的。有句老话说:“在申请MBA的过程中,如果有种诱惑力让你去夸大事实或撒谎的话——Just Say No。”并且,永远不要撒谎,相信我,你肯定会被抓包。
第二罪:行为粗鲁又傲慢
商学院对于录取的学生要求比较高。所以,永远不要为自己不礼貌或不成熟的行为表现找借口。没错,是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但是在和MBA招生办公室联系的时候,切记要表现得专业、恭敬还有耐心!
商学院和MBA项目高度重视个人的品格和自信。不过一个人的自信通常会容易被其他人理解为“自负”,所以一定要谨慎一些,自信而不傲慢。多表现出一些人性化柔软的一面没什么坏处,还能彰显出你真正的信心。
第三罪:过多接触
如果你有合理的疑问,务必和招生办联系,但不要夸张。不要过多联系或每周一封邮件发到招生委员为表达你“强烈的兴趣”,并且再次重申不可以傲慢无礼。
MBA项目负责培养未来商界领袖,并且很看重能够在“锲而不舍”和“让人厌烦”之间拿捏精准的人。而“让人厌烦”经常能让你的魅力大打折扣。
第四罪:不按规定来
如果你被要求提交750字的论文,就不要自作主张交个1000字的上去。如果要求的是两封推荐信,不要发个七封……这种行为带出的问题就是:如果你连申请中最基本简单的规定都无法遵守,等你成为了MBA的学生之后,还期望你能遵守什么指示和步骤呢?
第五罪:发送错误或者未经证实的信息
如果在申请材料中出现一堆拼写错误或语法错误,那简直不可原谅啊!多使用电脑上的拼写检查吧,永远要让别人检查一下你的成品。
切记,在点击“发送”键之前一定要反复检查。打个比方,你申请的是维克森林大学“巴布卡克管理研究所”的MBA项目,同时还申请了范德堡大学欧文管理学院,如果你把本应发送给范德堡的论文发送给了维克森林,那么维克森林肯定就把你给划掉了。相信我,这事儿确实发生过。
第六罪:问一些明明自己就能找到答案的问题
自己先做好功课,花点儿时间把基本信息了解全再说。避免问出自己可以轻易找到答案的问题,比如“截止日期什么时候啊?”、“有助学金么?”。如果申请MBA的学生问了我这样的问题,我会把这个记录下来作为将来参考,当然并不是因为我没被打动什么的……
...04-17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相关题目你练习了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怎样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分则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所占比重不小,而其经常将一些貌似很相似的犯罪让考生进行区分,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陷阱当中,我们现在就利用真题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进行区分,帮助大家远离出题人的陷阱。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关于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题目。
【试题再现】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是?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非法拘禁罪没有勒索钱财的目的,即便是为了索取债务而拘禁的,索取的也是自己的钱,而不是本属于被害人的钱。本题中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持刀将乙逼入山中,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抢劫罪是当场向被害人索取财物,而不是向被害人外的第三人索取财物,这是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所在。本题中,甲持刀将乙控制并通知乙向其母亲索钱,构成绑架罪,不构成抢劫罪。选项D错误。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此并非是行为人甲的欺骗行为,而是受害人自己担心母亲身体而采用的策略,即甲不构成诈骗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试题再现】煤矿老板甲为索要乙欠自己的债务,将乙关在自家地下室内,后强迫乙在煤矿从事井下采矿工作,由于煤矿安全设施不足,致使井下发生矿难,造成乙死亡。甲可能会构成以下哪些犯罪。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强迫劳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ACD。解析:根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因此甲为了索取债务而对乙实施非法拘禁,应定为非法拘禁而非绑架罪。甲在乙不自愿的情况下让乙从事采矿工作,应定为强迫劳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由于煤矿安全设施不足属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乙死亡,应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试题再现】关于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关押乙, 逼迫乙打电话通知其家人送钱赎人的, 甲成立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
B.甲为向乙索要债务20万元而将乙扣押,向其父母索要100万元的, 甲成立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应当并罚
C.甲为索要赌债而关押乙,甲仅成立非法拘禁罪, 不成立抢劫罪与绑架罪
D.甲关押乙后向其父母索要欠款,乙愤而自杀, 但证据难以确定乙是否对甲欠债的,甲既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也不成立绑...
作文标题: 人类犯的罪
关 键 词: 人类 小学六年级 550字
字 数: 550字作文
本文适合: 小学六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作文网(zw.liuxue86.com)提示:我们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您多多包涵,请阅读本作文。
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六年级550字的作文,题目为:《人类犯的罪》,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人,是灵长类动物,但,人总不把自己当动物看,总认为自己比别的动物要伟大,聪明。这些特点,针对性的体现在了原始森林--西双版纳的野象谷。
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那片美丽的,圣洁的地方--野象谷。我们本想看看野象的,但是,我们看见的和听见的和我的想象完全不同。
在以前这里没有开发为旅游地点的时候,野象群经常出来活动,因为,在以前,这是他们的家。而现在,一年中,野象最多出来40次,而且都是在人少的时候。看到这里,你明白了什么吗?对,他们怕人。因为人类侵犯了他们的家园。
日本人侵犯中国,中国人就很痛恨他们。而现在,人类是不是就像日本人一样呢?人类没有觉得自己有罪,而是觉得自己在对国家做好事。野象,不是也是我们国家中的一员吗?这样来想:野象来踩踏人类的家,人类就说,野象有罪,而反过来,人类破坏了他们的家园,人类难道没有罪吗?
这世界上的生物千千万万,他们不是人类的,也不是人类的财产,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园,而人类总是把他们归为己有。一边破坏着他们,一边喊着要保护他们。难道尊重他们就那么难吗?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家,人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很痛苦,而人类破坏了动物的家,使他们也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难道动物们不痛苦,不伤心吗?
大人们的眼里就只有钱,只想着利用动物和动物的家园赚钱,甚至失去了人性,失去了人类所具有的真,善,美。如果你们还想让自己的子孙后代看见这千疮百孔的地球的话,我就请你们继续破坏,如果你们想让这个地球在次美起来,我就请你们让眼前的那片用巨大的代价换来的金子消失吧!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刑法的溯及力”,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
1.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成立绑架罪。
2.拐卖妇女、儿童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成立拐卖妇女罪。
3.拐卖妇女、儿童又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
4.为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成立抢劫罪。
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剥夺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成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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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背景一】百度文库上线一周年
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库上线一周年庆生活动在京举行,百度文库正式版也于当天发布,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知识需要分享”。
对于为何推出百度文库,该公司这样解释:“百度做产品的出发点就是满足用户的需求,通过调研发现用户对文档的需求很多,互联网上现有的内容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百度决定做一个免费的文档分享平台,去帮助那些渴望知识的人。这个是做文库产品的初衷。”
百度文库自上线以来,短短一年已占据70%以上的市场份额,用户主动上传文档数量突破了1000万份,每天文档资源下载量650万份。对于这一“傲人成绩”的取得,百度公司表示,这与广大网友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并对“广大热心网友表示感谢”。
【深度背景二】百度文库的“逻辑”
“就算百度文库关了,中国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就能解决吗?今天文库要不弄小说,真的盗版就没有了吗?用户的需求,中国有260万家网站,我们可以到处分享,大环境是这样,这是一个机会。”这是2010年11月25日,在百度文库成立一周年之际,百度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首次回应“百度文库涉嫌发布盗版内容”的问题时的言论。
【观点评断一】请不要“绑架”著作权人
诚然,百度公司应该感谢“广大热心网友”。因为,百度文库上1000多万份文档都是广大热心网友上传的,百度只是提供了一个资源分享的平台,百度公司自己不上传内容,也不对网友上传的内容“进行任何的编辑、整理或选择”。没有“网友的热心分享与积极上传”,百度文库就是一堆空白的网络服务器,因此,百度只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对百度文库上的内容负责。也正是基于这一点,百度可以自豪地宣布,“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百度无关”。言下之意,如果百度文库中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则侵权者是上传作品的“热心网友”,与百度无关。
作为一名旁观者,我们却由衷地钦佩其“聪明”与“睿智”。在没有创作任何一个新作品、没有购买任何版权的情况下,既做到了“分享了知识、传播了文化”,“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同时,又使自身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但是,在这种模式之下,不管著作权人是否知晓、是否愿意,他的作品都已经或者随时“被分享”到百度文库中,为百度换取“点击率”以及广告收益的同时,还带来“传播知识、帮助他人”的美名。其潜台词是,著作权人如果敢有不同意见,就是阻止百度“传播知识、帮助他人”,就是阻止广大网友“分享知识、帮助他人”,这在本质上是对著作权人的“绑架”,也是对广大网友的“绑架”。
显然,这种“绑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些著作权人愤然起立,表达了他们的强烈不满。陆琪等22名原创作家发布《我们的联合声明》一文,严厉指责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扯掉了文人的斯文,以近乎悲愤的姿态发出“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呐喊。盛大文学文化部总编辑王小山更加尖锐,他公开指责百度文库是长在中国原创文学身上的一颗毒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强烈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管理部门明确对百度侵权的认定,加大对其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这些谴责甚至是“恶语攻击”,百度公司表现出一贯的“豁达”与“坦然”,道理很简单,“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百度无关”,从法律上讲,这些著作权人应当追究“广大热心网友”的责任,而不是把矛头对准百度。所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心平气和地表示:“百度产品团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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