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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的改革正在进行,结果是怎样呢?延期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感兴趣的话题,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美国EB-5改革进展 延期到2月16日,欢迎阅读。
美国EB-5改革进展 延期到2月16日
延期至2月16日!一封来自EB-5行业协会IIUSA的邮件
美国时间,1月12日周五,EB-5行业协会IIUSA,向会员发布了一份题为“EB-5 Industry Special Report”的邮件。
其中,涉及EB-5改革政策的,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I.国会立法进展
翻译:EB-5区域中心计划等待延期
本周,IIUSA和EB-5立法人员,举行了新一轮的两院和两党会议。现在很大可能将会有一个新的CR(临时预算案),将联邦预算延期到2月16日,EB-5也将再次搭车。此次CR,也可能包括,联邦预算上限、DACA议题、FISA延期和/或健康保障预算。如果包括了联邦预算上限的话,将可以尽快开始磋商Omnibus Appropriations bill(综合拨款法案)。综合拨款法案,所将包括的内容,将取决于两党的磋商,也将成为EB-5改革和长久延期的最可能载体。
II.移民局法规改革进展
翻译:立法或法规改革出台
根据DHS(国土安全部)2018法规日程表(www.federalregister.gov/d/2017-16921/p-54)移民局正在推进其意图在2月份公布的法规改革。在DHS将其法规正式递交给OMB(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时,当前还没有,将会有一份公开的记录。当在其网站上正式公告实施新的EB-5法规的时候,将会有60-90天的正式生效窗口。这个窗口,将会是达成最终立法妥协,将EB-5延期6年的最后机会。移民局的法规改革,将无法提供EB-5计划的长久确定性,并将冻结市场于不稳定和困扰中。
时至今日,EB5投资移民已经到了分秒必争的时刻。如果继续犹豫不决,等到EB-5涨价真的成为现实,您会不会因为当初的犹豫而后悔?
在1月11日移民局连发的三条推文之后,紧跟着就是12日IIUSA的一封邮件,可见自2015年以来的狼来了传言,终将在2018年2月成为现实。
即便在2月16日之后,移民局的提案生效后,会给一定的过渡时间,加起来的时间内也可以称得上是“屈指可数”。
留给EB-5投资人的时间只有这么多了,错过之后面临的很大可能会是未来135万美元的高额投资。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美国EB-5移民延期,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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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2016年9月30日将至,而近期参议院网站将去年的S. 1501提案进行精简版修订的消息,迅速引起了业内的关注,或预示着EB-5改革“国会较劲”的卷土重来,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的信息!
以下为该精简版提案的具体要点:
1、将区域中心项目延长5年至2020年9月30日。
2、调整EB-5最低投资额,TEA地区为80万美元,非TEA地区120万美元;最低投资额可由国土安全部部长和劳工部部长商定后随时调整,如果5年未调,则每5年自动按照物价指数调整;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始终要保持在普通地区最低投资额的50%--75%这个范围之内。
3、每财年预留5000张EB-5签证给TEA地区;TEA获批后的有效期为2年,每一次续期也仍为2年。
4、明确提出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是判断经济模型的官方机构;间接就业机会只能计算在EB-5创造就业机会总数的90%以内;即使非EB-5投资大于项目资金的30%,其创造的就业机会总数最多只能算作EB-5就业创造机会总数的30%;租户就业不能计入EB-5就业机会创造总数内。
5、要求投资者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 海外转款需要提供转款人的身份证明;以资金赠与作为投资款来源的投资人,赠与人只能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等近亲属;以抵押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投资人,贷款必须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发出。
6、加强了对行业“合规性”的要求:细化区域中心的认证过程,对区域中心年度审核制度提出更明细严苛的要求;区域中心的文件需要到SEC注册,同时将所有EB-5融资行为界定为美国本土发生的行为,受美国司法管辖;项目方需要向投资人披露过去十年的法庭记录,以及各个环节基于成交的佣金相关信息,包括接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区域中心和新商业企业负责人必须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且不得有过欺诈等犯罪记录,外国政府所拥有的企业不能参与到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每年应缴纳2万美元的诚信基金年费,用于支持移民局对项目合规性的调查;第三方营销机构,即美国境外的移民中介需在移民局登记注册,提供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年度报告。
7、为长时间等待申请的项目提供加急处理服务,提前审批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如果投资人I-526已经通过,即使还在排期等候阶段,也可以在还没登陆美国之前递交I-829申请,以后登陆美国或者调整身份后可直接拿正式绿卡。
专家表示,涨价和加强严管一直是EB-5改革的广泛共识,这两点在Grassley议员的最新提案里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随着美国各界人士对涨价的高预期,外加EB-5投资额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多年投资金额保持50万美元不变的EB-5美国投资移民涨价已势在必行,一旦最低投资额涨至80万美元,意味着需要多提供至少30万美元中每笔资金的来源与路径证明。此份提案也对EB-5行业合规性提出了更严格和细化的要求,并强调了SEC的介入、区域中心各环节费用的披露,甚至要求海外中介机构的报备,这一系列行为将会使行业更加规范,日后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将会变得非常罕见,而且融资销售环节将会特别透明,投资人将拥...
这些年世界掀起一股移民潮,中国投资移民的人越来越多,出国留学网提醒大家,近日,去年的S.1501提案出现精简版修订的消息,引起了业内和投资人的高度关注,不管这个版本是草案还是提案,不管是升级版还是仅仅为原S.1501的精简版,在EB-5现行政策9.30到期进入倒计时的阶段,任何关于EB-5法案的消息,都牵动着行业的神经。
而几乎同一时期,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办的一场听证会上,国土安全部部长Jeh Johnson声明了其部门在反恐和其他部门事务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并带来了EB-5计划的改革现状。他表示,移民局将在11月公布拟议的EB-5新规,并将在颁布和实施新规则之前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限制不公正的目标就业区(TEA)的划分。
在听证会举办后不久,美国时间7月5日,包括IIUSA、美国商会、美国房地产圆桌会议、EB-5投资联盟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等美国EB-5行业机构也联合递信国会,请求延期并改革EB-5法案。在该公开信中,美国的行业联盟支持EB-5区域中心项目法案的延期,并提出了包括加强执法打击EB-5诈骗、完善TEA批准制度并缩小TEA和非TEA项目最低投资额差距、解决签证配额和申请积压问题等改革提议。
针对近期种种EB-5改革动向,侨外移民也第一时间联系了侨外御用律师、美国移民局智囊团成员Ignacio A.Donoso律师,对EB-5改革趋势做一个更深入的解读和分析。
Ignacio律师表示,从移民局决定单方面征求公众意见并颁布新规的动作可以看出,EB-5改革的行政改革运转已经启动。而由于今年是美国总统大选年,且关于EB-5改革还有很多争议性条款无法达成一直,因此预计国会和参议院可能直到今年11月才能腾出时间来就EB-5改革策略做出反应,这与移民局公布拟议EB-5新规的时间刚好吻合。
Ignacio律师也透露了近期与国会立法机构的沟通进展。他表示,由于美国移民局所有法案在最终确定之前需要将草案向公众和EB-5行业征求意见,且任何EB-5法案草案在向公众征求意见后要6个月时间才能生效,这意味着如果移民局新草案能在今年11月出炉,那么至少也要等到2017年第二嫉妒或第三季度,该新法案才能生效。
专家提醒,尽管EB-5改革延期是普遍共识,但最终法案的具体规定及最终生效时间仍然充满变数且扑朔迷离,因此为了充分确保EB-5的办理不受未来政策变革的影响,投资人最好赶在今年9月30日前递件移民局,锁定当前政策“红利”,避免万一新法出台所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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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员司法委员会主席Charles E. Grassley连同高级参议员Patrick J. Leahy于美国时间6月4日共同提出了名为:To promote and reform foreign capital investment and job creation in American communities (促进和改革外国投资和美国就业创造)的EB-5改革,S1501提案,以下为提案要点总结(此仅为提案,需要通过众议院、参议院投票及总统签署后才可正式成为法案):
1.EB-5区域中心法案延长5年,至2020年9月30日;
2.TEA(目标就业区)项目最低投资额涨至80万美元 ;非TEA地区项目最低投资额涨至120万美元 ;
TEA(目标就业区)是高失业率地区和人口稀少地区的统称,也是一个EB-5投资门槛金额相对宽松地区。TEA(目标就业区)为:
1)当地失业率等于全国平均失业率150% 或,
2)当地长居人口不超过2万人(RA);
高失业率地区每次批准的有效期应是2年,每次更新应是再次延续2年的有效期;如投资人是在有效期内投资,即使更新失败也无需增加投资额;
今后的价格调整,美国司法部长(首席检察官)可以与劳工部长、国务卿协商,来调整投资金额。而且,如果他们没有动用涨价权利的话,从2020年1月起,每5年可以自动按照CPI指数来调整金额;
3.赋予DHS(国土安全局)更大的权力,如果国土安全局认为某项目涉及对公众或国家安全威胁、出现重大欺诈或挪用资金的风险,则可拒绝或撤销该项目已被批准的商业计划书申请(项目批准);
4.设立“EB-5诚信基金” ,每个区域中心每年缴纳2万美元,将用于区域中心的监管:
·至少1/3资金用于审计及现场考察;
·至少1/3资金用于监测美国境外的项目推广活动以及投资人的资金来源;
·其余用途包括监测和调查欺诈或其他犯罪行为,区域中心及移民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法规等;
·如果区域中心超过30天仍未缴纳该费用(每年1月1日前缴纳),将会产生罚金;
·如果区域中心超过90天未缴纳费用,区域中心将会被取消资格。
5.对区域中心和开发商的负责人进行背景调查。以下个人不可直接或间接参与区域中心或相关商业企业的运营(提案中所列出的事项较多,本文列出其中重要的几项):
·10年内因欺诈行为被民事或刑事判刑,或者民事犯罪涉及金额超过100万美元;
·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超过1年;
·涉及任何证券购买或销售的民事或刑事犯罪;
·有足够理由相信该人士参与了恐怖主义活动;
·非美国公民或非永久居民;
6.要求DHS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审核项目;
7.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包括商业风险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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