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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国移民的人很多,不少人会选择美国置业移民,那么美国职业移民的申请分类有哪些呢?这是很多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出国留学网移民栏目一起来了解了解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的分类,欢迎阅读。
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的分类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 (杰出人才EB-1)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mployment First Preference,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Priority Workers)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自行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中国或其它国家皆可申请。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第一类优先移民申请的信息, 请点击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 约40,000个,以及本年度EB4和EB5未用完的剩余移民名额。所有第一优先的申请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必须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I-140)。
EB-1绿卡申请流程为:1)I-140移民申请; 2)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由于EB1目前没有排期,一般情况,从开始申请,到获得正式绿卡,EB-1申请时间大约为六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当然,绿卡申请的时间随着排期的变化也跟着变化。具体排期请点击移民名额排期。
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EB-1(a):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 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
EB-1(b)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国际性知名度;
EB-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
所谓“职业移民”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下面,出国移民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美国职业移民种类、美国职业移民申请及美国职业移民排期的相关信息。
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每年有140, 000个名额。这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绝大多数职业移民申请都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部分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需申请劳工证PERM,下面,我们将简单介绍职业移民的五个优先类型。
职业移民申请
1、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杰出人才EB-1):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所有第一优先的申请都必须向移民局提交I-140申请表格。
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EB-1(a):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
EB-1(b)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承诺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和国际性知名度。
EB-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的要求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B-1(c)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
美国职业移民申请条件详解。美国职业移民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很多希望美国职业移民的人想通过就业在自已从事的领域或希望从事的领域以高薪和优越的环境取得永久居住权,但是前提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解析美国职业移民的条件,想要移民美国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申请条件:
(1)年龄:22—45周岁;
(2)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4)会基本的英语口语交流优先;
(5)如果是高中或中专学历,必须在相关培训中心或者培训学院进行专门的培训,通过考试达到要求,才可以取得移民资格。
第一优先职业类
(1)、具有特别能力者: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是指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被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
第二优先职业类
(1)、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
(2)、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
第三优先职业类
(1)、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
(2)、技术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即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
(3)、非技术工人: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应属于这一小类。
上面就是对美国职业移民的条件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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