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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自治区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部署,受疫情影响延期的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至23日进行。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相关事项”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仅安排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未安排的2022年下半年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三、考试考区
本次考试仅安排在乌鲁木齐考区组织实施,所有报考考生均需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本次考试仅限于2022年10月前在“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监所管理及公安管理专业考生报考。
五、报考时间
2023年3月23日11:00—24日18:00
六、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s://www.xjzk.gov.cn),点击“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考交费。
七、有关政策
2022年10月已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确因考试延期导致2022年下半年无法毕业,可在2023年上半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需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申请开具等同于2022年下半年毕业证书效力的证明。
八、咨询服务
报名期间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乌鲁木齐市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91-88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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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新疆的考生注意了,新疆2022年度的自学考试延考时间定于4月22日到23日,延考报名时间定于3月23日到24日,请各位考生做好报考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时间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部署,受疫情影响延期的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至23日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仅安排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未安排的2022年下半年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4月22日 | 4月23日 | ||
9:00-11:30 | 14:30-17:00 | 9:00-11:30 | 14:30-17:00 |
罪犯劳动改造学(00928) | 矫正原理与实务(12561) | 公安行政诉讼(00860)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00935) | 罪犯改造心理学(00933) |
三、考试考区
本次考试仅安排在乌鲁木齐考区组织实施,所有报考考生均需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成功后,...
02-27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部署,受疫情影响延期的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至23日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考试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新疆的考生快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新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仅安排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未安排的2022年下半年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4月22日 | 4月23日 | ||
9:00-11:30 | 14:30-17:00 | 9:00-11:30 | 14:30-17:00 |
罪犯劳动改造学(00928) | 矫正原理与实务(12561) | 公安行政诉讼(00860)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00935) | 罪犯改造心理学(00933) |
三、考试考区
本次考试仅安排在乌...
02-23
广东的考生注意了,广东2023年1月的自学考试延期举行,延期考试时间定于4月1日到2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做好考试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时间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我省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自3月22日10:00起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无须重新报考,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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