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6-06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
06-06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有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3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
09-21
西安科技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由考研招生简章频道为大家提供,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科技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暂按201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即1338名(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中,全日制1052名,非全日制286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1、2条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05-07
在高考填报志愿选择院校时,越来越多考生对西安科技大学王牌专业有哪些的问题感兴趣,小编收集了详细信息,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西安科技大学王牌专业 西安科技大学是985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国家重点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
陕西省重点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控制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陕西省特色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地理信息系统、资源勘查工程、通信工程。
西安科技大学是985吗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西安科技大学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
全国共有115所211大学,39所985大学,其中陕西有8所211大学,3所985大学,目前教育部门不再接受211和985大学申报,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大学建设。
985工程,1998年5月4日,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985工程一期建设率先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开始实施。
西安科技大学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点,6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地矿、安全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推荐阅读:
2012年01月23日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学子精心准备国内艺术类学校相关的招生资讯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文主要关键词为:西安 美术
城市 |
考点单位(地址、邮编)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郑州 |
郑州106中学 (原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邮编:450001) |
1月9-10日 |
1月11日 |
贵阳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邮编:550001) |
1月14-15日 |
1月16日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3) |
1月29-30日 |
2月1日 |
桂林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
1月30-31日 |
05-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9门、教学团队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本科专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国防生,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对于实行...
06-0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现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陕西省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