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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继续采取定编定岗方式。结合各地(市)和区直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此次计划考录1293人,其中基层公务员959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334人。另外,2017年我区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00人,与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
(一)959名基层公务员中,各地(市)基层公务员811人(拉萨市39人,日喀则市108人,山南市77人,林芝市59人,昌都市211人,那曲地区251人,阿里地区66人);区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148人(基层工商部门90人,基层质监部门8人,区司法厅所属单位46人,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海事局>4人)。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二)334名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为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空缺的职位,均为无人报考或生源不足的职位,为了确保录满计划,全部调整为不限专业的幼教职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三)300名“三支一扶”人员中,支教人员100人,支医人员20人,支农和扶贫人员180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合同期满或经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并出具证明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七)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自治区级、地(市)级考录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考录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1999年11月1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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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公告
为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就业援藏工作,满足援藏省(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对藏汉双语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此次招考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17个援藏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西藏籍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懂藏汉双语,具有一定的藏语文水平;
(八)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报考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的,此次考试录用,可同时报考;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此次考试录用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计划》(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省(区、市)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
2016年西藏公务考试启动了,考生们来看看本文“西藏公务员考试公告(2016年)”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此次考录计划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400人,录用人员全部充实到我区公安机关一线执法部门。其中:自治区公安厅40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 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拉萨市公安机关23人,日喀则市公安机关44人,山南地区公安机关39人,林芝市公安机关41人,昌都市公安机关53人,那曲地区公安机关55人,阿里地区公安机关100人。
二、考录对象
考录对象为2016年我区生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乙肝病源携带者不得报考特警岗位。
4、报考自治区公安厅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35周岁;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符合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此次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但只能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项考试。
(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报名参加此次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试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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