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栏目,提供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7-06
一、名词解释(18分)
1、临界线
2、有效益资产组合边界
3、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
4、市场组合
5、收益线
6、组合线
三、计算题(20分)
1、利用CAPM填下表:
四、论述题(20分)
分析比较基础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和数量化方法这三种投资管理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
07-06
不管存在多大潜在风险的投资,转移或控制了风险就等于没有风险;不管存在多小潜在风险的投资,没有控制风险就可能是百分之百的风险;一点风险都不冒就是最大的风险之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证频道的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2),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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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机构是指《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专业人员和证券业务是指《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和业务。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细则规定,负责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四条 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依据本细则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五条 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取得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通过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行。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执业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程序是:
(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通过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向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颁发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公告。执业证书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统一领取。
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执业证书管理
第十一条 机构应当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资格管理员须向协会备案,代表所在机构行使下述职责:
(一)使用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并对所在机构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
(二)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工作;
(三)负责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初审;
(四)按照协会的部署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年检工作;
(五)协助协会的检查和调查;
(六)负责所在机构执业人员的备案事...
01-08
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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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为更好服务考生,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尝试提供现场缴费服务,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场缴费须知,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场缴费须知
为更好服务考生,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尝试提供现场缴费服务。该项服务作为网上缴费的补充,供考生选择。
一、现场缴费地点
现场缴费地点暂定为北京、深圳2个城市,具体信息为:
(一)北京市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 A
座6层609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2631188
(二)深圳市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深圳软件园一期5栋3层。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755-86169030
二、现场缴费注意事项
(一)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缴费方式中选择现场缴费并选择现场缴费城市。
(三)规定时间(现场缴费开放时间详见考试公告)内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四)现场缴费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报名登录用户名信息。
(五)工作人员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考生向工作人员缴纳考试费(只接受现金)。
(六)完成缴费后考生将收到系统发出的现场缴费确认邮件(邮箱地址为网上报名表中填写地址),考生亦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当前缴费状态。
三、“现场缴费”退费事项
(一)完成现场缴费的考生,要进行退考的,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已支付科目”模块内选择退考,并填写退费相关信息(包括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
(二)考生退费需向支付机构缴纳手续费,费用为每笔1元。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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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 以往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帐号是否还可以继续沿用?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自2012年第四次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起,考生新注册的报考帐号可在今后的考试中继续使用,无须重新注册报名。考生可凭个人证 件号码(身份证 、军官证和护照)登陆报名网站。特别提醒:集体帐号(包括集体帐号下的考生)目前暂不支持报考帐号沿用功能,下次报名仍需重新注册。
2.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办几次?何时报名考试?
2015年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举办11次,其中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4次,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3月、6月、9月;从业人员预约式考试7次,报名时间分别为15年1月、3月、6月、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相关公告。
3. 什么是预约式考试?
预约式考试,指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考试注册及报名,并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考试时间,经考试组织者确认后进行预约考试的模式。其实质是考生可以通过 预约,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时间,因此,我们将该考试模式称为预约式考试。预约式考试有报名额度限制,报名按照时间优先、缴费优先的原则,并且只接受个人网 上预约报名。
4. 首次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不知道如何注册帐号?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采用在线报名,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考试报名”链接到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考。考生注册报考账号后,可通过在线支付或邮局汇款方式支付报名费用。具体流程详情请参见报名须知中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5. 邮局汇款样张上为什么没有收款人地址?
考生通过邮局直接汇款到邮局的专用商户号(312632062),所以不需要填写收款人地址。
6. 考生已缴费但是网上至今仍显示“未缴费”,该如何处理?
如是在线支付,由于网络延时等原因可能会造成状态刷新延迟,请在支付成功后耐心等候2小时左右。如2小时后网上仍显示未缴费,请先核实用于支付的银行 卡上是否被扣除了相应报名费用,确认已被扣除的可拨打021-61651128咨询;如果确认未被扣款请重新支付。
通过邮局汇款,到账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在汇款5个工作日后网上仍显示未缴费请拨打021-61651128咨询。
7. 通过在线支付多支付了一次报名费,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退回?
在线支付多缴的费用在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回至原缴费所持的银行卡。注:退款手续费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
8. 考生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汇款且到账了,何时退款?如何退回?退款是否收取手续费?
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汇款且到账的,邮局会直接安排退汇,不额外收取手续费。退款时间视各邮局工作周期,可至邮局咨询。
9. 个人考生汇款单没填写帐号或帐号填写有误,该如何处理?处理时间是多久?
请拨打021-61651128-1咨询(此类情况可能存在多种问题,请考生致电服务热线咨询)。
07-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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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们想知道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场须知有哪些吗?比如考场纪律、违纪处理、违纪申诉等等,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讯、试题、考点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
一、考场纪律
(一)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内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取相和签到。
(二)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20分钟内考生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直至离开该考场,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及安排。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时填写证件一致,其他证件均属无效)。
(五)考生应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到,并在“电子设备已关闭”处签字确认,确保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已处于关闭状态直至离开考场(包括手机闹钟等)。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手机未关闭或有翻看手机的情况,监考老师将该情况记录在《考场纪律单》上。
(六)考生取相结束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七)考生应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等待考试开始。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桌面上只放置演算笔、橡皮、准考证、身份证及草稿纸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未经监考老师允许,考生不得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
(十)考生进入考场直至考试结束前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离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且返回考场时必须重新采集考生照片。
(十一)考试开考4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或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喧哗,离场时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被监考人员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的检查,并主动在《考场纪律单》上签字确认有关事实。
二、违纪处理
(一)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2、翻看手机等具有通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3、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他人考试行为的;
4、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5、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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