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财务顾问栏目,提供与财务顾问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财务顾问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客户需要与制定,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的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及债务重组、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活动提供的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所提供的大的顾问项目有:投资顾问、融资顾问、资本运作顾问、资产管理与债务管理顾问、企业诊断与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政府财务顾问等职能。财务顾问的对象有两大类:一类是资金筹集者,包括国内外工商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对工商企业而言,主要是为其提供并购重组顾问、风险管理顾问、项目融资顾问等;对政府来说,则主要涉及实施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就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的整合提出决策方案,委托银行进行公共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筹资安排和资金运用,进行国有资产的估价、出售和资产转换等。
11-18
回顾这一年的财务顾问工作,多多少少会有不少的收获吧,那么希望你把它好好总结下。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财务顾问年终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不知不觉,xx年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年里,工作有精彩也有不好的地方,在这里对财务工作做一个总结,总结如下:
一、从基础入手,着力于人员素质培养,保障支行的稳健经营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奠定会计出纳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的要求,对责任、制度修旧补新,明确责任、目标,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对支行强化内控、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七、八月差错率高居不下,有效地遏制了风险的蔓延。
2、加大监督检查,做好会计出纳工作的保证。年内一方面加大考核,实行工效挂钩的机制,按月考核差错率,并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改变会计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3、以人为本,加大会计、出纳专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实现了会计、出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年内主要做了以下七点工作:
(1)主动、积极地抓好服务工作,坚持不懈地搞好优质文明服务,树立服务意识;
(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统一学习新文件,从实际操作出发,将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列举出来,通过研究讨论,寻求解决途径;
(3)坚持考核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
(4)成立了以骨干为主的结算小组;
(5)积极地组织柜员上岗考试;
(6)培养一线员工自觉养成对传票审查的习惯。
(7)开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识竞赛,加大对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强化成本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财务工作,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各项财务资料的报送,并于每季、年末进行详细地财务分析;在资产购置上做到了先审批后购置,在固定费用上,全年准确的计算计提并上缴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金、医药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资产的摊销、应付利息等,并按照营业费用子目规范列支。
2、费用支出实行了专户、专项管理,在临时存款科目中设置了营业费用专户,专门核算营业费用支出,建立了相应的手工台账,实行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区分了业务经营支出资金和费用支出资金。在费用使用上压缩了不必要的开支,厉行节约,用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利润。xx年开支费用总额为x万元,较上年增加了x万元,增幅为x%;实现收入x万元,较上年增加x万元,增幅为x%。从以上的数据可知,收入的增长速度是费用增长速度的xx倍。在费用的管理上,严格费用指标控制,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做好日常的账务处理,并将费用使用情况及财务制度中规定比例列支的费用项目进行说明,以便行领导掌握费用开支去向。全年按总部费用率的考核标准,支行实际费用率为x%,节约费用xx个百分点,费用总额没有突破下达的年度费用控制指标。
01-05
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出国留学网精心为您整理了“2018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章节考点:财务顾问”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2018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章节考点:财务顾问
第三节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条件,其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2.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包括: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的从业经历;审计过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财务顾问建立并购重组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保存不少于10年。
4.财务顾问不再符合《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大纲内容
了解上市公司收购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熟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熟悉财务顾问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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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考友们,出国留学网精心为您整理了“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供您参考,预祝您考试顺利!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 证券公司 | 2017年度分类结果 |
1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C |
2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B |
3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C |
4 |
11-27
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出国留学网精心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保荐与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
1.承销商应当保留推介、定价、配售等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至少3年备查。
2.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3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可以设副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
3.证券公司及其直接…在承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采取3~12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数字条件:
(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2.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数字文件:
(1)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2)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3)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行行为违反行业规范 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4.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5.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6.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7.财务顾问将申报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委托人和财务顾问终止委托协议的,财务顾问和委托人应当总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申请撤回申报文件,并说明原因。
8.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9.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委托人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10.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11.上市公司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或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
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出国留学网精心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保荐代表人考试》章节练习:财务顾问”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保荐代表人考试》章节练习:财务顾问
第六章 财务顾问
第一节 业务监管
掌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许可的相关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职责及业务规程;掌握财务顾问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上市公司收购
掌握公司收购的概念、形式及基本业务流程;熟悉公司反收购策略。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业务中收购人、一致行动与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概念;熟悉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掌握要约收购的概念、基本规则和操作程序;熟悉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相关规定;掌握协议收购的概念、基本规则和操作程序;了解间接收购规则。
第三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原则、标准;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借壳、配套融资等各种情况的相关规定。
掌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信息管理要求和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熟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再融资的有关规定;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共性问题的审核关注要点。
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运行规则。
第四节 涉外并购
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掌握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有关规定;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熟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审查的有关规定;掌握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
掌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操作流程的一般性规定。
掌握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的一般性规定。
财务顾问章节练习题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出现以下哪些情形时,会导致其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
A.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B.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C.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D.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答案:BCD
解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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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财务顾问”,希望考生们能多多关注网站更新!
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财务顾问
考点一 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3)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二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
(3)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的简历。
(4)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6)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7)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考点三 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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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动态12-08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希望考生们能多多关注证券行业资讯!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
(3)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并购重组业务负责人的简历。
(4)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
(6)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说明,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隔离制度及内核部门人员名单和最近3年从业经历。
(7)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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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12-08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希望考生们能多多关注证券行业资讯!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3)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4)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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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欢迎阅读!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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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广大考生们在看书的同时,也要分清主次,把握重要知识点。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考点专项习题:财务顾问”,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考点专项习题:财务顾问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出现以下哪些情形时,会导致其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
A.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B.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C.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D.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答案:BCD
解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2.以下属于公司反收购策略中的管理层防卫策略的有( )
A.金降落伞策略
B.积极向其股东宣传反收购的思想
C.毒九策略
D.自衣骑士策略
E.管理层收购
答案:AB
解析:管理层防卫策略包括金降落伞策略、银降落伞策略和积极向其股东宣传反收购的思想策略。管理层收购属于股票交易策略。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是( )
A.收购人为法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该债务尚未到期
B.收购人为法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C.收购人为自然人,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A起未逾3年
D.收购人为法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答案:BCD
解析:A,根据规定,“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不得收购上市公司,债务尚未到期不影响。
4.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是( )
A.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
B.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C.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
D.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E.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答案:ABCDE
解析:A,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B,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D,投资者参股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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