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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又要开始了,财经法规对于部分考生来说是一个坎,如果跨过这道坎便能够更好的完成考试。出国留学网为考生整理准备了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归纳,希望对大家的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不符合借贷记账规则的是( )。
A.资产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B.负债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C.收入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D.费用类账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答案】A
【解析】资产类账户增加应记借方,减少应记贷方。
【例题2•单选题】下列经济业务中,影响会计等式总额发生变化的是( )。
A.以银行存款50 000元购买材料
B.结转完工产品成本40 000元
C.购买机器设备20 000元,货款未付
D.收回客户所欠的货款30 000元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均为资产内部一增一减,会计等式总额不变;C项为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会计等式总额增加。
【例题3•多选题】借贷记账法下,可以在账户借方登记的有( )。
A.负债的减少
B.费用的减少
C.收入的减少
D.资产的增加
【答案】ACD
【解析】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负债、所有权益、收入的减少记借方。
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与会计分录
(一)账户的对应关系
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记账规则,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时所应遵循的记账规律的高度概括。以上已经说明了采用借贷记账法时,按账户的性质和结构分别确定记账方向。每一类账户中所记录的经济业务都有增加、减少两种形态。企业日常发生的大量经济业务,变化多端,但无论怎样变化,均可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例1】企业收到投资人30 000元投资,存入银行。此项业务一方面使资产类中的“银行存款”账户增加30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另一方面使所有者权益类中的“实收资本”账户增加30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借贷金额相等。
【例2】企业向银行借款60 000元,偿还期限为3年,款项已存入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此项业务一方面使资产类中的“银行存款”账户增加60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另一方面使负债类中的“长期借款”账户增加60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借贷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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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功能
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问的关系。狭义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其主要功能有:
1.指导功能。
2.评价功能。
3.教化功能。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3)实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考点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锚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考点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是使外在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以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其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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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是1994年3月2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为了保证《预算法》的贯彻实施,使之更具有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22日国务院令第186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预算法实施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也可以称为政府预算或公共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有计划地筹集、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国家预算是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财政机制,是国家财政管理的主导环节。国家预算收支活动制约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规定了国家主要财力的来源、结构和方向,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方针政策。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国家预算就是政府收支预算,一般来说,有一级财政就要建立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按照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国家预算分为五级,具体包括:
1.中央预算。
2.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预算。
5.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又称为地方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我国的国家预算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中央政府担负全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任,在经济上支配和调控地方政府的行为,负责国防、外交、科技文化、国家重点建设、社会福利等全国性公共需要方面的开支。
我国的中央预算由国务院直属中央各部委的部门预算及其所属的单位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所属市(自治州)和县(市、自治县)预算组成,地方各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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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其基本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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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与其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格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考点二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
(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各种与支付结算的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性文件都是支付结算必须遵循的规定。迄今为止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5点:
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考点三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为了控制现金的流量,国家对现金的使用范围作了规定。根据规定,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1.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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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
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2.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会计学会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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