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责任制栏目,提供与责任制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词目:责任制拼音:zé rèn zhì基本解释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范围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四条:“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河南日报》1981.8.20:“这次来主要是了解三中全会后农村的新变化,帮助稳定、完善各种受群众欢迎的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农村大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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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在济南举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3月29日,山东省政府在济南举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培训会,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公安部消防局政策研究处王天瑞副处长为培训班授课。全省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省、市、县三级行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代表约2万人参加培训。
会上,王天瑞副处长对《办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并结合大量翔实生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2月2日,我省新一届人民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省政府令第313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省《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法》和省《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努力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总体水平。
会议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狠抓火灾防控不放松,特别是要举全省之力,确保青岛峰会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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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服从上级安排,以保证操作工安全为先。随叫随到,不推卸,不敷衍。
2、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完好。善于发现设备故障隐患,不出现设备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
3、必须在工作中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安全,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及时预防安全隐患。
4、不出现因没有仔细核对正确而造成的错误。
5、不准将维修工具、配件等物品在维修地点以外长时间放置,应及时整理、入库,维修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将卫生问题遗留给操作工。
6、维修班长班前先了解设备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7、值班人员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外,应定时清理现场。
8、闲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9、做好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生产系统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带电作业,按时检查维修各种电气设备。
3、严格检修质量,所检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好检修记录。
4、及时准备各设备所需要的备件、材料,为维护、保养设备提供方便条件,同时要管好、用好备件、材料。
5、认真进行交接班,对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实地向下班交待。
6、努力钻研技术,掌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数据、运行情况等,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修理所负责的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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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召开《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会
1月8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会,专门邀请公安部消防局政策研究处王天瑞副处长解读《办法》主要内容。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主持会议,李彦军总队长出席会议,各省辖市、县(区)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区)长,省、市、县三级行业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部分大型连锁企业负责人约1.7万人参加了培训会。
王天瑞副处长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几点体会”为题,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总体思路和内容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办法》是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消防工作的根本依据,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是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范玉龙副厅长对王天瑞副处长的授课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各地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并就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1、切实做好《办法》的宣贯落实
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办法》的宣贯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视频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分批组织本地、本部门和社会单位有关负责领导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使他们尽快了解《办法》主要内容,知晓自身职责和承担的责任后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社会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管理自主、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2、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要再接再厉,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判火灾形势,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活动审批,加强现场守护。要紧盯易燃易爆、商场市场、高层建筑等高危区域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和电气火灾等突出问题,开展“拉网检查、地毯排查、滚动清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要坚持零容忍、上限执法,从严惩治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3、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1月9日开始,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八个考核组分赴各地开展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省辖市政府也要认真对照年初与县(市、区)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要认真谋划2018年工作计划,在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消防、完善失职追责机制等方面谋创新、求突破,切实为新年度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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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落实消防责任制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为了切实加强辽宁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升辽宁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高层建筑火灾发生,2018年1月4日,《辽宁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提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行标准化管理。
据省安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下发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行、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全面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此,《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消防责任制:高层公共建筑业主、使用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合约对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依法实施消防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公安派出所对管理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及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协助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消防工作;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电视、通信、网络等经营单位对高层建筑内的相关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
同时,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提升高层建筑使用单位灭火自救能力。强化对消防设施的标识化管理和检查维护,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并强调高层建筑综合治理部门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主责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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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蓄势以待,朋友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好好复习,本文“国考时政热点:国办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你能取得好成绩!
国办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等。同时,《办法》细化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专属职责。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等。同时,《办法》细化了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25个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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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宪法》知识点:责任制原则
1.责任制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
2.由于各种国家机关行使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3.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权利,由集体承担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
4.个人负责制亦称首长负责制。它是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首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在执行决定时可以避免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现象,能够充分发挥首长个人智慧和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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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就《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要求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格追责。
意见稿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意见稿还规定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消防审批范围。意见稿强调,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审核认定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影响消防安全的,应当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
根据意见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誉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在依纪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同时,按照权限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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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普法责任制须力戒懒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把普法教育与执法司法相互交融在一起,才能取得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最佳效果:一方面,相关法律知识在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实践中,以生动、鲜活的形式直抵当事人心中,在其脑海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另一方面,通过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普法教育,增进了当事人对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的理解和认同,减少了对于执法司法过程和结果的阻力甚至抗拒,从而达到事半功倍、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层执法司法部门的普法教育活动是关键环节。无论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摆摊设点,还是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我国目前大量的执法司法实践都在基层。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果宣讲不够、处理不当、拿捏不准,极易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矛盾冲突,甚而产生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平安和谐。因此,每一个基层执法司法人员都应当时刻把普法责任制扛在肩上,坚持做到在哪里执法司法就在哪里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把执法司法现场当作普法教育现场。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需要力戒懒政作风、克服惰政习气。在执法司法活动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一些执法司法部门和人员仅仅满足于完成正常执法程序,把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治精神当做软任务甚至是负担、累赘,要么敷衍了事、要么弃之不顾,坐失了普法教育的良机。这种观念和做法,实际上是普法教育活动中的懒政作风和惰政习气在作祟,是执法司法机关和人员在履行普法职责中的不作为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必将严重危害执法司法公信力,使普法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充分认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普法责任制当成分内之事,奋发有为、勇于担当,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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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课讲稿
今天,给大家上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其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其二是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其三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保持和支持干事创业。廉政教育党课是党内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通过它可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道德观,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一、讲党性、重品行
前段时间,我阅读了《做最好的党员》一书。该书是党员培训读本,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干部的重要读物。书中例举的优秀党员都是普通人,有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他们之所以做得更好,是因为有着更高的思想境界,能超越“小我”情感,置身于“大我”境界。正如作者对共产党员这样概括:“工作平凡,境界不凡”。书中提到:“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关键是看你将自己放在什么样的高度。最优秀的共产党员都是肩膀最硬的人,他们讲党性、重品行,思想达到不可奢及的高度,人生迸发出耀眼夺目的光环。”
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地讲党性、重品行呢?我想,一个讲党性重品行的党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道德观。这“三观”是共产党员的必备素质,缺乏这些素质,就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关于人生观的问题。一提及人生观,大家自然感到这是个老生常谈。而这个老话题,却是每个人,特别是共产党人一生中每时每刻都在回答、谁也不能回避的永恒课题。人生观是“总开关”,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现在大家整天忙忙碌碌,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人这一辈子到底想干点什么?苏东坡有句话,“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人在时空两大维度中都是非常渺小的,转眼就过去。人生观正确的人,一辈子可以活得很充实,很积极,可以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如果在人生观问题上没有一个合理的定位,稀里糊涂就过去了,最后什么也不是。作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它不是个空东西,有巨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在这里,有两段十分感人的历史,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个是延安时期。与当时蒋介石所控制的那些地区相比,延安是山沟,穷得不得了,但是大批人才都跑到延安,还要越过几道封锁线。著名的人物有丁玲、冼星海、聂耳、艾青等。当时有评论说,延安不仅是共产党的根据地,也是中国的一大文化中心,这就是共产党的吸引力,因为她代表了抗日救国的正义事业。还有一个很感人的时期,就是建国以后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大家比较熟悉的像钱学森、邓稼先、华罗庚、竺可桢等等。实际上,他们中间的一大批人已在欧美学有所成,是我们党的正义事业把他们都吸引回来了。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理想观?我归纳4个字,即:爱国、信党。爱国,就是珍爱中华民族。我们中华民族是有骨气的民族,是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当前我们正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正确理想观的“基”和“本”。信党,就是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是政治信仰,是理想观的核心内容。唯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带领13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绝不能以偏盖全,看到党内出现几个腐败分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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