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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14年河南省高考招生办法
一、报 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4〕5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录取不报到的事实)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高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市、县(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省招办颁发的信息标准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04-24
为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制定本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3〕9号)执行。
二、考试
2.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我省统一命制,命题依据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考试说明》。其他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其中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个科目的命题依据分别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全国统考(含我省自主命题)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和职高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扩大。
3.“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应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能兼报两个科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
4.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高考(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并参加艺术类、,体育类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分别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3〕10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4〕2号)执行。
5.外语专业不单独设类,按高校投放计划的意向,分别安排在文...
09-30
以下2014年北京高招报名通知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前公布了《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2013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提交网络申请。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3]15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3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网址: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第二阶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13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2015福州中考中招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青年(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1.报名时间:4月20日—2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 5月7日-8日补报名。
2.报名费:每生每科13元,于中考报名时由报考点代收。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1.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4.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5年5月8日)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12日)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本地”对福州市区的学生指五城区,对七县(市)的学生分别指福清、长乐、闽侯(含高新区)、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七个不同区域,下同。
5.普高提前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考试形式根据普高学校各自的自主招生方案实施(另文公布)。
6.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经审查无误后,省属和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四、报考学校
户籍或学籍在本地的学生可报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但:
1.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
2. 学籍在五城区但户籍不在五城区的国内考生,报考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
04-09
以下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教育局公布了《玉林市2014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方案》)。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0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玉林市2014年中考方案》与2013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中考成绩继续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仅对招生录取方式 进行了重大改革。
一、全面推进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改革
为打造阳光学校、实现阳光招生,今年我市参照高等院校录取模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改革,即通过新建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全面规范高中 学校招生行为,全市各高中学校都必须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新生(即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市教育局将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公布全 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中考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 务。在志愿填报规定的时段内,市教育局将通过该网实时发布各高中学校当前的志愿填报情况及考生本人的排位情况,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进行志愿调 整,并查询录取结果。目前该网正在调试中,预计4月底可全面建成。
二、改革志愿填报方式
“知分后填志愿”。即把往年中考报名时、同步填报志愿的方式,改革为“知道中考分数后,才填报志愿”。也就是说,今年中考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志 愿,在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后,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按照“分批次、分时段”自主选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 时段内自主选择:
第一种:在原初中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老师指导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种:个人自助式填报志愿。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实现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种:考生到指定的临时报名点填报志愿。届时,市中招办在玉林市城区的玉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玉林市人民东路玉林市高级技工学校傍边)设立1个临时志愿填报点;各县(市、区)也分别在各自的县城内设立1个临时志愿填报点。
三、定向生指标由40%增加到42%
将全市10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指标(正取生招生指标)的42%定向分配到示范性普通高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去年的定向生指标为40%,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利于推进本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遏制择校和借读行为。
四、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规模
为提高普通高中毛入学率,努力满足广大群众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愿望,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计划招生人数为42230人,位居全区十四个地市之首。
附件一:中考时间安排
1...
05-20
鞍山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分数评价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口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年级考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流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
三、毕业升学考试
2014年我市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学业考试。
1、命题原则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挥。
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人为编造的计算、证明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题目。
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的科目
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
3、考试的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堂)、地理与生物(合堂)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印制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复习提纲,考试内容在复习提纲中抽取。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2016年毕业升学考试时将不再印发复习提纲。
体育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
见附件1。
5、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与生物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5年初中毕...
03-28
以下2014年金昌中考招生办法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县、区教育局,金川公司总校,市直各中学:
现将《金昌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昌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金昌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2014修订)
一、全市统一组织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2008]3号)、《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09〕51号)、《金昌市关于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金教发〔2009〕72号)等文件精神,2014年全市统一组织招生考试。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以《金昌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中考)指导意见》文件为基础,在征求县、区、金川公司总校教育主管部门及部分学校意见后做了进一步修订,以加强考试、阅卷、成绩统计等过程管理,充分体现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中考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要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帮助和指导学生做好普高和中职教育升学选择,配合我市中职学校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学业成绩组成及管理
(一)文化课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县、区、金川公司总校、市直学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A、B、C各等中,将其中约三分之一优先者标记为“+”。各等级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划分等级:学生总数的20%为A等(其中靠前的5%为A+),35%为B等(其中靠前的10%为B+),35%为C等(其中靠前的10%为C+),成绩达不到及格线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成绩及格者一律列入C等)。
(二)体育与健康测试按照《关于印发金昌市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教发2013〔120〕号)执行。
(三)思想品德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金昌市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补充通知》(金教发〔2006〕1号、1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市及省内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以本次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
(五)各学科及格线的确定:语文、数学、英语以90分为及格线(单科满分150分),物理、化学以60分为及格线(单科满分100分)。
三、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省市招生计划执行。永昌县区域内学校(含市二中)由县教育局组织录取,金川公司高中学校由金川公司总校组织录取,市一中、市四中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市教育局按照各片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和招生入学综合素质评价条件予以审查注册。
(二)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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