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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17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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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一所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化工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系、基础部、电大分校等教学系(部)。学院校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纪监审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开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最后录取虽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学生。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四条 如果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附则
第十五条 在外语教学方面,受师资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我院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院机械设计与制造、化工装备技术等专业。...
06-18
成败在此一举,相信你我都已满怀信心;在这紧要的关头,相信你我都早已暗下决心欲与天公试比高!报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内蒙古高考分数线。
2015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内蒙古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
尊敬的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2014年的各省高考成绩正在陆续的发布中,2014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
本网站将第一时间发布2014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本网站的2014年高考分数线专题。
在2014年内蒙古高考分数线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内蒙古历年高考分数线以及2014年内蒙古高考分数线预测,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分数线应该不会太大的。
高考分数线和成绩是高考志愿填报的决定性因素,本网站将为您提供2014年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系统,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高考网提醒考生考后关注:
05-10
05月06日《200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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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学校。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校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有机电系、建筑系、化工系、矿业系、师范与继续教育部。学院校址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 |
05-10
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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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5月06日《2011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机电系、矿业系、化工系、建筑工程系、网络中心、基础部、师范与继续教育部、电大分校等教学系(部)。学院校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四条 如果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
05-10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05-10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一所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矿业系、化工系、建筑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基础部、师范与继续教育部、电大分校等教学系(部)。学院校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四条 如果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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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机电系、矿业系、化工系、建筑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基础部、培训中心、电大分校等教学系(部)。学院校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第四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九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四条如果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院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附则
第十五条在外语教学方面,受师资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我院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集控方向)等专业。由于考生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我院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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