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重庆高考招生办法栏目,提供与重庆高考招生办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重庆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起来看看吧!希望重庆考生仔细查看招生办法,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重庆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其报名工作统一进行。考生报考时不再区分本科、专科层次。
1.报考类型
报考类型共设四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
(1)普通类:分为普通文科(含文科、文科艺术、文科体育)、普通理科(含理科、理科艺术、理科体育)。普通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考。
(2)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类”):包括17个类别(详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3)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类(以下简称,“中职直升类”):包括中职直升本科、中职直升专科。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4)单考单招类:包括体育单招、残疾单招。考生只能参加单考单录。
2.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1)普通类
①从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推算,报考人员至少具有我市3年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3年学籍。
②报考人员具有我市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
③报考人员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我市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④报考人员以“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随迁子女”)身份报考普通类时,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2)高职对口类
①具备我市中职阶段连续3年完整学籍(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②具备我市3年...
重庆高考招生办法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