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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本文“2017银行专业资格银行管理重点:金融犯罪”考生可继续关注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最新相关信息。
8.1.1 金融犯罪的概念
我国的金融犯罪主要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及金融诈骗罪。
8.1.2 金融犯罪的种类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8.1.3 金融犯罪的构成
1.犯罪客体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
(1)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这是金融犯罪突出的客观特征。
(2)具有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活动
3.犯罪主体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其主管方面只能是故意,有的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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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资格银行管理考点之物权法”,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7.3.2 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
(1)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2)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规则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法定例外规则
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可能受到法律另有规定的挑战。
(4)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规则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确立了三个层次的规则:其一,允许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其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其三,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则由债权人选择。很显然前述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有明显的好处。
(5)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关系
①《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不一致的,应该适用后者的规定。
②《物权法》未作规定的我问题,《担保法》有关规定仍然可以适用。
③《担保法》司法解释有不同于《物权法》规定的,应该适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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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资格银行管理考点:支付结算业务”,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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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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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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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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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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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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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普通支票:可以取现也可以转账,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
01-09
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资格2017银行管理必备考点:交易业务”,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易业务
1.外汇交易业务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例如:对中国而言,1$=6.5¥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
(1)即期外汇交易
(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远期 |
01-07
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资格银行管理章节基础考点”,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一)中央银行 PBC
1984年以前,央行同时承担着央行、金融机构监管、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
1984年1月1日:专门行使央行职能,所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职能移交至新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
199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
2003年:银监会行使银行业监管职能
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职责:
·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 反洗钱
·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 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二)监管机构:银监会
成立于2003年4月
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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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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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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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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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风险
管法人 管内控 提高透明度 |
·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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