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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银行从业2017《个人贷款》知识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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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征信系统的网络流程管理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从而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金融机构实时共享的功能。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直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完成。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用户管理制度,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权限控制、身份认证、活动跟踪、查询监督的政策;数据传输加压加密;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安全备份与恢复;对系统进行评估,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等,建立有效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

  2.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管理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规定,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和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才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取得被查许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商业银行应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而征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个人申请有偿提供其本人信用报告,此时,如果有申请查询,则须核实申请人身份。同时,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原因等,该数据库都有记录。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保证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只有得到内部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个人信用报告并经常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查询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查询符合规定,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及征信中心报告查询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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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2017个人贷款考点之其他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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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其他个人贷款

  其他个人贷款品种较为繁杂,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按照《物权法》规定,存单、国债、保单、股票、基金、仓单、黄金等都可以用来质押。来源:

  二是个人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特别担保的人民币贷款。个人信用评级高可多得信用额度,个人信用低可少得信用额度。根据个人信用不同都有一个信用额度,只是大小不同。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三是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是指借款人将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业抵押给银行,银行按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定比率为依据,设定个人最高授信额度的贷款。其抵押物一般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且产权处于自由权利状态下的住房或商用房。

  四是其他贷款,包含了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医疗贷款、个人旅游消费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第一节 个人质押贷款

  一、个人质押贷款含义

  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从严格意义上说,个人质押贷款并非一种贷款产品,而是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贷款应该是国内最早开办的个人贷款产品,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就已经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

  ①汇票、支票、本票;

  ②债券、存款单;

  ③仓单、提单;

  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⑥应收账款;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个人质押贷款特点

  1.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

  2.时间短、周转快

  3.操作流程短

  4.质物范围广泛

  三、个人质押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

  个人质押贷款的对象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2.贷款利率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期限贷款利率执行,各银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3.贷款期限

  对于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规定不超过质物的到期日。用多项质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质物的最早到期日。<...

银行从业个人贷款2017复习资料之一般征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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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最重要的当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经2005年6月16日第11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

  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服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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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从业个人贷款资料之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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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基础知识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称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机器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及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和贷款担保”的原则。

  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

  (1)互助性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资金来源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普遍性

  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利率低

  相对商业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

  (4)期限长

  目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只要是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

  (2)贷款利率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10月27日宣布下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其中,5年期以下(含5年)调整为4.05%,5年期以上调整为4.59%。

  (3)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如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特殊规定,按当地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4)还款方式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一次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发放贷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一般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5)担保方式

  目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一般有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方式。实践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所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是常见的保证方式。

  (6)贷款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一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80%;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9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70%;用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有价证券票面额度的9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60%。

  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模式

  (1)职责分工

  ①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