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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青海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国家和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公务员局批准,本次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32名,具体招录职位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程序及条件
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法是: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时间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工作第1日。具体计算规定如下: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同时还须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8年3月公布的《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青海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及内容以公安部下发的《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后)为准,无指定参考书目。
三、体能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并报有关领导同意,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报名时间、笔试内容、递补原则等按照《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
青海省森林公安局:0971-6234711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0971-8258307
0971-8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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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8月9日 (星期三)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30持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和400元体检费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具体名单附后)。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中查询。
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971-8293046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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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青海选调生欢迎会召开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面试人员总成绩公示
各位考生:
现将7月23日至7月24日参加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结束后,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体检,各招录单位(地区)组织考察工作。
凡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即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体检通知。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请与原资格复审单位联系考察相关事宜。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7年7月26日
附件: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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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青海监狱系统考录人民警察双语测试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省司法厅关于监狱系统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开展藏汉双语测试的通知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省司法厅监狱系统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我单位将对报考“大通监狱监区一线民警(6)、大通监狱监区一线民警(7)”以上2个职位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藏汉双语言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14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2号)
二、考生须知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审核表、黑色签字笔,于7月14日早上7:30准时到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综合楼门厅集合点名。
2.藏汉双语测试采取统一笔试和分别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依次进行,笔试与口试均达到合格等次才能视为此次藏汉双语测试合格。统一笔试时间为20分钟;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3.未按时到场参加藏汉双语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听从指挥。
4.双语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8247376
附件:参加藏汉双语测试考生名单
青海省司法厅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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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招2102名人民警察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发布,小编温馨提示考生朋友们本次招考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8日8:30至4月14日24:00,考生们要注意报名时间额抓紧时间报名,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014年青海人民警察考试优惠政策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退役士兵不报考特警定向考录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退役士兵在报考特警定向考录的职位中,不再享受退役士兵的加分优惠政策,退役士兵是少数民族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退役士兵是汉族考生的,按汉族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优惠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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