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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宁德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数线已公布

 

  中考之后的考生,升学的选择不仅仅只有升入高中,还可以考虑高等职业教育。下面就是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2021福建宁德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数线已公布,欢迎阅读。

  2021福建宁德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数线已公布

  2021年宁德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00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76分。

  拓展阅读:什么是五年专

  五年专的全名是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教学的高等职业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对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进行分段培养的,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

  五年制高职是许多报考中职院校学生的首选,因此五年专相对中职学校来说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根据今年中招政策要求,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60分,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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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海南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海南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1.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本人报考院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给考生分配对应报考院校的报考卡号,且无法更改报考院校。

  2.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近照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图片。考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

  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

  4.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非本省户口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驻琼部队退役证明)。

  5.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本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下岗失业证件。

  6.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8.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注册成功后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

  3.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成绩统计表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成绩统计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都能顺利填报高考志愿!

  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成绩统计表

  分数 人数 累计人数

  413 1 1

  403 1 2

  398 2 4

  397 1 5

  395 1 6

  394 2 8

  393 3 11

  392 3 14

  391 1 15

  390 1 16

  388 3 19

  386 2 21

  385 1 22

  384 3 25

  383 3 28

  382 3 31

  381 2 33

  380 2 35

  379 4 39

  378 4 43

  377 2 45

  376 5 50

  375 3 53

  374 5 58

  373 7 65

  372 5 70

  371 5 75

  370 10 85

  369 8 93

  368 8 101

  367 7 108

  366 9 117

  365 10 127

  364 8 135

  363 7 142

  362 8 150

  361 10 160

  360 6 166

  359 11 177

  358 13 190

  357 10 200

  356 12 212

  355 9 221

  354 6 227

  353 16 243

  352 17 260

  351 17 277

  350 10 287

  349 9 296

  348 16 312

  347 19 331

  346 12 343

  345 15 358

  344 14 372

  343 19 391

  342 20 411

  341 20 431

  340 16 447

  339 15 462

  338 23 485

  337 15 500

  336 19 519

  335 23 542

  334 24 566

  333 22 588

  332 29 617

  331 24 641

  330 21 662

  329 32 694

  328 25 719

  327 30 749

  326 34 783

  325 38 821

  324 44 865

关于做好福建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做好福建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请大家仔细查看通知,及时填报志愿!

  关于做好福建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8〕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招考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招生问责制,全面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本校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其中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免试录取招生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得避开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不得以所谓“预科生”名义违规招生。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服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确保考生可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高校制订的高职招考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录取规则、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等内容)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向社会公布,不得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学校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疑释惑。要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新生录取通知书附寄征兵优惠政策。未被高职院校录取,或总学分、学业基础会考未达高中毕业要求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回原学校学习,完成规定课程后方可进行高中毕业资格认定。

  请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公布,预录取考生须于2019年4月8日至12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国标代码:51009

  在陕招生代码:8136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成立于1957年,与西安技师学院(成立于1954年,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陕西省首批技师学院等)两校一体,共同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我国最大的输变电成套设备制造企业——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培养具有高职学历和高级技能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学院设有机电技术系、电气技术系、现代服务系3个系,在校生近5000人。

  学院与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北车集团、咸阳国际机场、陕西法士特齿轮集团、陕汽集团、西门子公司、ABB公司、陕西电梯协会等百余家大中型优秀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成立有四十余家优秀企业加盟的校企合作联盟,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可靠的保障。2013年被选定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近百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学生的定向就业单位。

  学院历经六十多年职业教育实践,以独树一帜的办学特色,引领着职业技能教育新方向,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企业人才培养的摇篮,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与高度认可。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东段003号

  邮编: 712000 学校网址:www.xdpx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

  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及文化基础、职业能力测试;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与咨询、考生的报名与录取,以及其它招生常规工作等;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第...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4∶30-16∶30组织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7,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学院先后被授予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等称号。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西安市退役士兵培训基地”、西安市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多个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55121.9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动漫软件学院(大数据应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教职工540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开设高职专业42个,在校生9200余人。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个、培育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8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学院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系院。

  学院坚持“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共建、共管、共育、共赢”合作机制,为社会培养出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及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公司、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中国吉利汽车西安项目部、北京控股集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轨道办(地铁公司)、阿里云等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人才输出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娴熟的职业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如今,学院已建成为西安市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的特色高职院校。薪火相传,桃李芬芳,站在新的起点上...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确认信息,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测试考核准考证。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学历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兼顾的具有综合办学功能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100多个,教学计算机1500余台, 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1个、体育馆1座,新建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45余万册,有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附属小学、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甲、三乙附属医院各1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4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43人,正高职称10人,硕士学位122人,“双师型”教师299余人;有省级教学名师2名,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各1名,省、市专业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或教育学会理事、会员80余人,聘请兼职教师10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1740人。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旅游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九大类31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导,以教育、工程、经贸、管理、文化艺术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学院(护理系)、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其中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专业和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经安康市政府批准,在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院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整合技能培训、深化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合作、...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现场确认后的考生,请按时于2019年3月19日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8:30—10:30);“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上午8:30—10:30)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上午10:50—11:50)。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现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部门。学院位于铜川市新区,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西连西铜高速公路、东临西铜一级公路,距西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均为60公里,西铜城际铁路开通在即,已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邮编:727031。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招办〔2016〕44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综合评价方式。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标准,学生处负责带领考生参观学校及面试的组织配合,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tc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9-3589018 3589363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 分类考试招生...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请大家仔细查看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相关政策!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学校2019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国标代码:14030

  在陕招生代码:8146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教育部首批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院校。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学生为本,构建了以电子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应用为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了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工程等6个学科专业群。

  2018年12月18日,学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同意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名称暂定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底前,经有关部门测评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更名为“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学校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600亩,校舍建筑面积21.24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大楼、工程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公寓楼、塑胶操场等错落有致,风景如画。学校开设高职专业35个,2019年拟开设本科专业10个,现设置12个二级学院及4个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学校实训教学环境完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钜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建有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158个,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2个。

  学校教学科研力量较强。2018年,我校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2项,省级奖项80项,在博创杯”、“蓝桥杯”、“计算机信息素养大赛”等多个全国行业大赛中获奖61项。近三年,学生专升本录取率达到80%以上。当前,学校遵照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加强新工科建设,按照教育部对我校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测评要求,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与职业本科教育相适应的办学条件,奋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信息类一流本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邮编:7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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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3日在我校老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对于居住地偏远的考生,我院按照考生意愿直接输入其身份证号码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我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

  建校60余年来,学院的发展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陕西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秦腔专业师生多次赴北京中南海汇报演出,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习仲勋、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对学院发展和新校区建设作了重要批示。2018年3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被列入陕西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

  学院现设戏曲系、舞蹈系、影视系、音乐系、流行音乐系、美术系、学前教育与文化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学前教育等18个大专专业,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戏曲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表演艺术生产性实训基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广播影视生产性实训基地。2013年,学院与中国戏曲学院联合开办了戏曲秦腔专业本科班。建有陕西省视觉重构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地方戏曲音乐研究中心、陕西戏曲音乐数字资源库、丝绸之路艺术职业教育联盟。发起成立中国秦腔教育联盟,设有1所附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学生4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