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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安徽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通知公告,安徽省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7月1至2日进行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安徽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时间及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三、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二)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
(三)援派期内的援外人员;援派期超过1年以上的援外医疗队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
(四)派驻期内的“千医下乡”人员。
(五)未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优惠,且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的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四、学历资历报考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3.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同时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具备中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五、考试效用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超过合格标准线者成绩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其余降分通过者成绩和免试人员免试结果当年有效。
六、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05-12
安徽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日、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安徽省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时间”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三、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二)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
(三)援派期内的援外人员;援派期超过1年以上的援外医疗队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
(四)派驻期内的“千医下乡”人员。
(五)未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优惠,且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的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四、学历资历报考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3.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同时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具备中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五、考试效用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超过合格标准线者成绩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其余降分通过者成绩和免试人员免试结果当年有效。
六、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04-17
广东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通知公告,广东省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广东省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时间”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考试依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地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另行通知。
(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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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河北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通知公告,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2023年7月1、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河北省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
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
(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辛集市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
04-15
贵州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公告,贵州省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1日、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贵州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组织机构
考试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成考点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同时作为省直考点受理在筑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一)凡申报2023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自治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申报评审类别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认定(简称“基层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条件
申报人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条件
申报人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条件
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年期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从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
04-12
甘肃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甘肃卫生健康人才网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度甘肃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日至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甘肃省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评审卫生专业(含医疗、中医、药学、护理、医技、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的“一线医务人员”免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认定为合格。上述享受免考的人员,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具体人员以各地各单位统计上报省级备案名单为准。
二、时间安排
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1日至2日举行,具体以准考证发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一)考试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二)考区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考区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24日。现场确认按隶属关系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县(区)卫生健康局或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具体现场确认地点和资格审核时间以各考点公布为准。在兰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由本单位负责职称管理工作的同志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在省卫健委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报考人员自2023年6月26日起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缴费
(一)缴费方式。2023年甘肃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缴费,考生现场确认结束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报名页面进行网上缴费...
04-04
各位青海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的通知,2023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青海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考试人员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日至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审核进度,6月26日起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我委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
正、副高级各117个专业,详见《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报考者所报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如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其中藏医、藏药、蒙医、蒙药专业考试采取纸笔作答方式。
四、报考材料及要求
(一)报考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以下均简称“报名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盖章。申报藏蒙医药专业的人员请填写蒙藏医药专业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按中国卫生人才网照片要求规范报送)。
2.《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1份。
3.学历(学位)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每页需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裁剪后粘贴在报名表左下角,注明此件只用于报名考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2.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按照 工作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3.执业类别按照执业证书上执业类别信息填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4.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照片的具体要求,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签署姓名,上交单位人事...
05-21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洛阳2018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供你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洛阳2018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136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继续实行“考评岗位分离”。 2018年度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仍采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参加评审,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按照本单位2017年度结构比例批准数的1.5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
(二)申报全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请参看豫人社职称〔2016〕25号文件,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请参看豫人社职称〔2016〕26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务,但不能同时申报。按照基层标准评聘的高级卫生计生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合格标准。
1、申报全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合格标准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2、乡镇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含派出机构)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3、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食品药品机构申报全省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本次业务水平考试共设94个专业,详见河南省卫生计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专业。
(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报考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临床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的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能申报与执业类别一致的专业。
(三)药检西药、药检中药专业均报考药物分析。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药检西药或药检中药。
急诊内科、急诊外科专业均报考急诊医学。网上报名时,申报专业选择急诊内科或急诊外科。
(四)流行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传染性疾病控制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报考职业病或职业卫生,药剂专业可根据本人工作的情况选择医院药学或临床药学。
三、考试方式和题型
本次业务水平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可到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模拟考试软件进行练习。
四、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01-24
想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乌兰察布2018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公告"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乌兰察布2018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公告
关于2018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乌兰察布考点考务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内人社发[2018]31号关于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8年1月15日-2月4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确认时间及地点
2月4日、5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区广场西侧)四楼会议室。
3、材料准备
身份证、毕业证(自考、成人学历证书须提供第一学历)、上一级别职称证、执业医师证、注册证;护理专业须提供护理专业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表内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4、免试范围
(1)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
(2)男1962年12月31日前、女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
(3)蒙医学(含蒙医护理、蒙药)专业的申报人员。
(4)符合2018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中破格申报要求的人员。
5、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其中以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查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申报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6、缴费
考生现场须交20元报名费,其余180元考务费须在审核合格后2月12日至3月8日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7、考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
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01-18
想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甘肃2018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甘肃2018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002 | 呼吸内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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