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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招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别。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1.学校全称:重庆人文科技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Science &Technology)
2.国标代码:1354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6.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
7.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占地约2055.8亩,森林覆盖率达70%,校舍建筑面积约40.04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15个二级院(部),43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近21000人,专任教师104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25.9%,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57.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多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优秀教师多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教学需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
第七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学校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工作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
03-18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2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参加考试。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3948,在陕招生代码814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位于商洛市商州区丹南新区,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有固定资产5.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8395万元;馆藏图书57万册;有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1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6个。
现招生三年制高职专业17个(另2018年度申报的中医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工业机器人3个专业已上报待批),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7个,现有在校生7900余人。业已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等7大专业类群,建成了7个省级重点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临床医学、学前教育),列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校企合作试点项目1个,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学院设有护理系、医学系、人文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二级教学单位,1个职教培训中心、1所现代化图书馆,有二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六条 办学地点: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学院网址:www.slzyjs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就处、教务处、办公室...
03-15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现设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艺术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46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1%,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34%。形成以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和学院专职教师为骨干,企业“双师型”教师为辅助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与多家行业内领军企业合作,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财务处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
03-15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8∶30至3月17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报名步骤,确认报考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
2019西安航空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39号)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办学层次,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8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
(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监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校...
03-15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9时至3月17日12时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我校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在陕招生代码:804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西京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校占地1391亩,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实施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设15个院、系,7个书院,80个校级学生社团。5个硕士专业、37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科)专业,18个方向。多年来,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发展优势,形成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布局,实现了学科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良好对接。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学区、生活区实行24小时免费WIFI全覆盖。学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口协议教育”,建成电子班牌系统,学生在校园中成长的点点滴滴被“大数据”记录,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成长日记”,深受学生及家长认可。截止目前,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百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总量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获得专利授权共1200余件。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中率先设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室。近两年,“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新丝路商贸与文化研究院”“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院、所先后落户西京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学校微信:xijinguniversity(西京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务...
03-15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安外事学院2019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经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4月13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西安外事学院2019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国标代码:12713
在陕招生代码:803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外事学院
证书种类:分类考试招生属于高职(专科)招生类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8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42个、高职专业2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工学、艺术学、农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校园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
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教学名师奖3个、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特色专业2个、重点专业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教学团队6个、优秀教材4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19项(国家级24项),成果数量位居陕西民办高校前列。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 编:710077
学校网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纪检委、教学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教学与研究部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纪委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b.xai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400-0019-888、...
03-15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安翻译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被我校预录取的新生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西安翻译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12714,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西安翻译学院是陕西省成立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该院于1987年建校,2000年获得专科学历颁发资格,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立为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西安翻译学院下设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中心,开设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24个,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和教育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为2177.478亩,拥有在校生22764人,教职工1654人,其中专任教师106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61人。
西安翻译学院由当代杰出教育家、民办教育事业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年创建,办学30多年来,以其独创的“外语+专业+现代技能”或“专业+外语+现代技能”的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毕业生。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评价给予“下得去、留得住、懂外语、守纪律”的良好评价。该院近30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学工部、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纪检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及面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03-15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安欧亚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16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西安欧亚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陕西省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我院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我们懂得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当今市场经济最新鲜的变革,并且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75人,其中本科生124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1.35万册,电子图书212.194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8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在欧亚,许多学生都能用英语、法语和外教进行良好的语言沟通,也有部分同学通过申请得到了深造、交流、带薪实习等出国的机会。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 编:710065
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
03-15
四平职业大学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高职单招类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吉招委字 [2018 ]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拔,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自愿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四平职业大学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省示范性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沥山校区(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海丰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海丰大街3001号。
平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路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肯定学生的个人价值,激励学生奋发进取,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补、减、缓”的资助体系。
(一)奖 :
1、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次,评定比例1.5‰(约9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次,评定比例3‰(约18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评定比例10‰(约60人),自强奖学金,每人300元。
2、十佳大学生评选,奖金1000元/人。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每人次300元,侧重工...
01-11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17%,小编为大家提供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两类。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49亩,校舍面积16.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9597.6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0.7万册。现有专任教师450余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8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0余人;学院建有校内实习实训中心 118个,校外实习基地203个。目前开设有农林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46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面向马来西亚、缅甸等国家招收留学生。学生连续7年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2项,二等奖34项,2018年奖牌榜位列全国第十一位、金牌总数位列全国第十二位,双上榜进入全国1388所高职院校前20强。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 2016年98.73%、2017年98.40%、2018年98.17%。
第九条办学成果: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全国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前20强
★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中国都市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
★重庆市首批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重庆市唯一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高职学院
★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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