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黑龙江专升本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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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

 

2月10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完整名单内容见下文通知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公示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的通知”,供黑龙江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公示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通知,现对参加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共计四类2332人)进行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考生资格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本人送至或寄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0451-53644431

  电子邮箱:53644431 @ 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收

  附件:

1.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公示名单;

2.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公示名单;

  3.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兴边富民支教团”考生公示名单;

  4.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考生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附件3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黑龙江的考生注意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了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通知,现对参加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共计四类2332人)进行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考生资格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本人送至或寄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0451-53644431

  电子邮箱:53644431@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收

  附件:

  1.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公示名单

  2.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公示名单

  3.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兴边富民支教团”考生公示名单

  4.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考生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推荐阅读:

  2023年黑龙江高职专升本考试报名通知

  

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由《黑龙江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

  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41.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44.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5.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6.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高校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上述照顾政策不适用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

  小编精心为您推...

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能利用好高考照顾录取政策,进入理想的大学深造!

  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由《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

  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44.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5.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6.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

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已公布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已公布,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及时查看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做好考试准备!

  由《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

  2019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已公布

  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6)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44.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5.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6.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各项照顾政...

2021黑龙江高校名单(80所)

 

  黑龙江省有多少所高校呢?准备报考黑龙江的高考考生要提前了解。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1黑龙江高校名单(80所)”,欢迎大家进行参考。

  2021黑龙江高校名单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1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56所(本科1270所、专科1486所),成人高等学校256所。本名单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

  2021黑龙江高校名单(80所)

黑龙江高校名单1

黑龙江高校名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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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山西高校名单(82所)

  2021年天津高校名单(56所)

  

2022年黑龙江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

 

  2022年的成人高考距离正式开考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各地区目前也已经在进行考试报名工作的开展,那么各位考生对于考试的录取照顾政策是否有熟悉了解过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2年黑龙江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吧!

  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②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 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 士子女、烈 士配偶。

  ⑥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录取前,省招考院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自...

2022江苏成人高考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名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了关于江苏省2022年成人高校考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名单,对此名单感兴趣的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28号)的要求,经过审核,现对符合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享受25周岁以上加分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不再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高中招生处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3235913。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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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名单点击下载: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申请享受免试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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