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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黑龙江要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同学们注意了,报名时间已经出来了,那具体报名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不清楚的小伙伴看过来,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流程"供参考,本网站将实时更新更多相关资讯,千万不要错过。
一、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二、报名流程
(一)注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完成登录注册以后进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将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的照片进行上传。
(二)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
系统提示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1、在报名信息填报保存后需要上传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
2、选择“免一科(免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时,需输入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号,同时上传资格证书图片文件;
3、选择“免一科(免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时,需输入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证书号,同时上传资格证书图片文件。
(三)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填报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采取在线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及时缴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在线核查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试组织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见报名表或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询。
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五)网上缴费
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中心公告”栏目通知。
三、报名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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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黑龙江报名房地产估价师的考生注意了,目前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已经出来了,那报名入口这些是否已经弄清楚了呢?还不清楚的考生看过来,小编整理了“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一、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点击图片进入-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二、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一)注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完成登录注册以后进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将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的照片进行上传。
(二)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
系统提示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1、在报名信息填报保存后需要上传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
09-14
黑龙江要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同学们注意了,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了"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一、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9月15日-9月19日
在线资格核查(节假日休息):2023年9月15日-9月20日
网上缴费:2023年9月15日-9月21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2023年11月7日-11月9日
二、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
(二)免科条件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文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予部分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2023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2、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需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所有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4、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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