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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2017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集教学、科研、临床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的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有71年的办学历史。校园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5570人,其中副高职以上人员1059人,学院本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比例为86%。现有普教、成教、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16703人。设有本科专业20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2010年,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学院被评为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学院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5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和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验收,晋升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
学院设有各类科研机构35个,拥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领军人才梯队、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和卫生检验中心。
学院主办三种期刊杂志:《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均为国内公开发行。《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均为国家级、统计源核心期刊。
学院有4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朝聚眼科医院,并拥有28所教学医院、44所实习基地,能够很好地满足临床教学和生产实习需要。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3427张,拥有PET-MR/CT、3.0T核磁共振、256排螺旋CT等设备,在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学院与美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的知名高校和国际遗传与生物技术中心等机构建立校际友好关系,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
近年来,学院秉承“大学至善、大医精诚、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齐医精神,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已成为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卫生部卫生人才培训中心齐齐哈尔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2017年考研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考研政治频道在考后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2017年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更多考研真题及答案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齐齐哈尔医学院2017年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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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相关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0;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第四条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龙江省属公办本科,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招生。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录取原则情况和工作纪律,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二)与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联系落实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四)向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五)组织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
(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
(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各项政策;
(八)拟定招生工作组成员;
(九)接受考生申诉;
(十)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十一)收集整理新生入学信息;
(十二)打印、邮寄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组织准备新生入学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十四...
06-24
等待,用言语等待,用行动等待,用拼搏等待。六月的花朵不再属于春天,是阳光的笑脸苏醒了我们的梦。 让我们一起等待高考成绩及分数线的公布,报考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黑龙江高考分数线。
201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黑龙江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齐齐哈尔医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
06-11
尊敬的高考考生们:
齐齐哈尔医学院2014高考分数线暂未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将为您第一时间发布2014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高考分数线【点击查看详情】
2014年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也才6月下旬开始查询,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将为您提供2014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时间以及方式,请广大考生留意。
在2014年黑龙江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考生们可以查看历年黑龙江高考分数线及2014年黑龙江高考分数线预测,好让心里有个底。
成绩的高低和分数线的发布将深刻影响到考生们和家长们的志愿填报,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将为您第一时间提供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系统,对高考志愿填报的考生还可以查看2014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高考志愿填报的疑问。
05月06日《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05月06日《201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齐齐哈尔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相关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0。
第四条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龙江省属公办本科,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地区招生。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录取原则情况和工作纪律,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二)与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联系落实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四)向各省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五)组织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
(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
(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各项政策;
(八)拟定招生工作组成员;
(九)接受考生申诉;
(十)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十一)收集整理新生入学信息;
(十二)打印、邮寄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组织准备新生入学及新生复查工作;
(十四)向省教育厅报送未报到新生名单。
第十条 招生工作组在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并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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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保证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相关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0。
第四条 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龙江省属公办本科,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招生对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地区招生。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招生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录取原则情况和工作纪律,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能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二)与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联系落实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三)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四)向各省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五)组织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
(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
(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各项政策;
(八)拟定招生工作组成员;
(九)接受考生申诉;
(十)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十一)收集整理新生入学信息;
(十二)打印、邮寄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组织准备新生入学及新生复查工作;
(十四)向省教育厅报送未报到新生名单。
第十条 招生工作组在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并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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