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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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云淡
[学长] 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劳动者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并不禁止。但是,不要对其中一项工作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单位对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出反对。我所在公司06年7月和我签了3年半的劳动合同,今年又要让我签另一个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就要我辞职.如果我辞职就要按之前的合同给他赔偿5000.我可不可以不签这个新合同,也不用辞职呀??因为我之前的合同还没到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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