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日照中考招生公告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也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4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2014年4月8日至15日报名。2011级、2012级在校生由初中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需凭户籍证明等到原初中毕业学校调取学籍信息并报名。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在外地就读的日照籍初中学生需凭户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经批准后于3月30日前将学籍转回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方可报考。
2011级学生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需参加其他科目的考试和考查;2011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和考查。2012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和生物。往届生及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下列情况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舞弊被取消考籍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不在校者,休学尚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户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者。
3.其他事项。各区县、学校要于3月30日前完成学生姓名、身份证和照片等信息的核对完善工作,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要予以更正。4月1日起至成绩公布日,市教育局将冻结全市初中学生学籍,期间不再办理转学、休学等异动手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报名时,需专门登记造册,统一报市教育局会考办。
二、考试
(一)科目设置及分值
1.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各学科独立成卷,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0分,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平时10分,考试40分),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
4.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20分,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
5.生物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及学校课程考查。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因实行网上阅卷,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培训工作,让学生熟知考试有关要求。
(二)命题
各学科命题均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内容,详见各学科《2014年初中学业考试说明》。
(三)考试时间
1.体育及其他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确定。
2.信息技术。4月29日全市统一进行,不安排补考。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理化实验操作。5月中下旬分考区逐校进行,不安排补考。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文化课。全市统一为6月11日至13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1日 (星期三)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30-16:00) 思品(16:30-17:30) |
6月12日 (星期四)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30-16:00) 历史(16:30-17:30) |
6月13日 (星期五) |
英语(8:30-10:30) 填报志愿(10:30-11:00) |
生物(14:30-15:30) 地理(16:00-17:00) |
(四)文化课考试考务安排
1.考点安排。今年共划分4个考区,分别为东港区、岚山区、莒县和五莲县。以高中学校为考点,确需在初中学校设考点的,报市教育局批准。
2.监考人员。由区县负责抽调和培训,初中学校教师不得担任学业考试监考任务。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安排适当数量的备用监考人员。当年有子女、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场要求。各考场统一使用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严防考生利用通信器材作弊。有条件的考区统一使用标准化考场。
4.各类考试均使用由市教育局印制并盖章的学生证和准考证。
三、阅卷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文化课网上阅卷。为及时进行试卷扫描,市区各考区每天下午考试完成后,将试卷(含备用试卷、草稿纸等)送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莒县、五莲县要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试卷(含备用试卷、草稿纸等)送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各考区要于6月14日上午前将监考教师登记表及缺考学生登记表等送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四、成绩公布
6月26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9日前提出复查申请,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分科目,按照考试号、姓名、考场、座号整理汇总盖章后,连同电子版(xls)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五、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
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日教发〔2008〕37号)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数的30%。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的监管,健全工作组织,完善公示制度,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各区县、市直学校于5月30日前将2011级初中学生的评价结果以DBF格式报市教育局。
初中学业考试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涉及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 序,严密组织,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学生交通及饮食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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