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熟悉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了解: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
物: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法律意义上的“物”应具备的条件:①人可以控制、②有经济价值
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要求结果。
这种结果表现为二种:
i. 物化的结果 (房屋、道路、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
ii. 非物化的结果(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
智慧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例如:文学作品
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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