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二)仿真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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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只有故意犯罪存在共同犯罪行为,过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行为
B.按照刑法理论通说,片面的共犯能够构成共同犯罪
C.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主要是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功能进行的分类
D.一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另一人在主观上是间接故意,两人仍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C项中,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分类主要是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的。
2.于某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应当报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委托乙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D.应当分别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层报至市、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市、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高检规则》第1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报请许可手续的办理由侦查机关负责。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3.下列证据既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 )
A.从被害人身上提取的指纹,经鉴定系刘某所留
B.证人作证案发现场看见被害人倒在路口满身是血
C.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D.高某盗窃案,小区现场的监控录像资料记录了其杀人全过程
正确答案:D
4.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其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 )
A.如果乙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办理逮捕手续
B.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也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C.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即使其行为又该逮捕的,也不需办理逮捕手续
D.如果李某在脱逃期间其服刑期届满,即使其犯新案又符合逮捕条件,也不需办理逮捕手续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第l条、第2条的规定,如查明查获的犯罪分子确为服刑期间脱逃的劳改犯,可由捕获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羁押,不必再办逮捕手续。其中对于未发现有其他新罪的,通知原羁押劳改单位解回处理;如果在捕获地发现犯有其他新罪的,即由捕获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核实后,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在人民法院判决后,通知原押劳改单位解回执行。当时没有查明犯罪人系脱逃的劳改犯,其所犯罪行又应该逮捕的,可依法办理逮捕手续,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5.某地区发现了一具无头尸体,经初步确认,该尸体属于他杀而非自杀,但公安机关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线索,觉得案件的侦破工作可能会比较困难,所以迟迟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该公安机关可以( )。
A.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破案
C.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6.张某系市建设局副局长刘某的夫人,该市的工程上项目都会有建设公司找到张某,望其能够让丈夫刘某帮忙疏通关系。张某每次都会向开发商索要礼物,在五年间共收到开发商送其的各类礼品共计800万元。下列正确的是( )。
A.如果刘某明知张某收受了财物,还为送礼人办事的话,构成贪污罪
B.如果刘某构成贪污罪,张某和刘某系共同犯罪,都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C.如果刘某构成贪污罪,张某应该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
D.如果张某根本没有为送礼人办事的打算,而且也没将收礼的行为告知刘某,张某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张某系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如果收受财物并为请托人办事,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如果张某根本没有为请托人办事的意愿,收受财物的行为也没被刘某知晓,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7.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以强奸故意对被害妇女实施了暴力和奸淫前的猥亵行为,但自动中止了奸淫行为的,成立强奸罪中止与强制猥亵妇女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为了强奸妇女乙,故意对乙实施足以致死的暴力,致乙死亡后又奸尸的,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与强奸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与侮辱尸体罪并罚
C.甲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被组织的妇女乙的,成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D.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A:只成立强奸罪中止一罪。错误B:甲为强奸而实施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成立强奸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犯,因为强奸罪不能包含故意杀人的行为。之后奸尸的行为成立侮辱尸体罪。正确C:正确D:应当知道是推定知道。正确
8.某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某乙盗窃放在仓库里的电话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甲某、乙某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不同,对甲、乙定性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 )。
A.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不同
B.犯罪的数额大小不同
C.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
D.犯罪对象本身性质不同
正确答案:C
9.李某因犯侵占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发现判决宣告前李某还有盗窃罪没有被判决,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只对盗窃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侵占罪的刑期视为已执行完毕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在判决宣告前有漏罪的不影响缓刑的执行。
10.在下列选项中能适用假释的选项是( )。
A.甲因投放传染病病原体被判无期徒刑
B.乙因抢劫被判12年有期徒刑
C.丙因集资诈骗被判死缓,死刑缓期二年考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D.丁因强奸妇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依法被减为有期徒刑,有的还得到假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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