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阜全指出,不管是“终身担保”或是学澳洲按父母人头收高昂“服务成本”费用,均不是解决父母及祖父母申请的有效办法,到头来,只是让全世界看清楚,加拿大政府对父母移民“只要钱不要人”的现实心态,他相信在更多人知道移民部计划修改的方向后,势必引起申请人极大反弹。
公众征询5月25日截止
由于加拿大目前接收的父母祖父母团聚人数中,六成来自印度、中国及菲律宾等亚洲国家,一旦修例对这些国家的移民影响也最大。
移民部在3月23日开始修改父母及祖父母申请办法的公众意见征询程序,在网上进行,一直到5月25日为止。由于这段期间,移民部推出包括“一刀切”、修改入籍规例(提交4级英文成绩)等多项法案,公众讨论主要集中在这些具争议法案上,不少申请人因此未留意移民部已在网上公告父母及祖父母申请办法修改建议。
公告直接将父母祖父母团聚界定为“社会负担”,称加拿大已经增加了父母及祖父母移民人数,从2011年的1.5万人,增至2012年的2.5万人。但由于申请积压愈来愈多,若不对申请设限,或是改变目前的筛选办法,该类移民将难以处理。公告提出四大修例建议纲领,包括:“一:是否要纾缓父母祖父母带来的社会经济负担”、“二:是否重订父母祖父母团聚的资格定义”、“三:是否要强调担保人对加国的忠诚度”,以及“四:父母团聚是否只应开放给特殊情况案例”。
在第一类“减轻父母及祖父母带来的社会负担”方面,移民部总共考虑“终身担保”、“按人头收费”及“提高收入要求”等三项修改可能。在“终身担保”方面,移民部考虑将现在只要求申请人有十年担保期,提高至终身担保,换言之,虽然父母仍有资格申领老人金及低收入老人辅助金,但省府对担保人追讨父母申领福利金的追溯权,则由目前的十年提高至父母有生之年。
移民部又拟改例一人收4万
而在“按人头收费”方面,移民部指出,澳洲为了“补偿父母移民后造成的政府服务成本”,要求部分父母团聚者,按人头每人缴付4万元,澳洲的例子可为加国借镜。
不过,移民部亦想到,如此一来,那些付不出钱的申请人,即无法申请父母到加拿大,可能会为人诟病。
在第二类“重订合资格定义”方面,移民部考虑只让父母移民,不让兄弟姐妹申请;或采纳澳洲的“平衡家庭测试”做法,即计算父母的子女是否多数在加拿大,才决定是否让他们申请。
第三类则建议担保人必须显示出对加拿大的忠诚,例如必须已入籍成为公民,才可申请父母团聚。
第四类则建议,参考英国的做法,只在“特殊情况”下(exceptionalcases),才让担保人申请父母团聚;例如丧偶的父母、确定在原居地无法独立生活而必须依靠孩子,以及在原居地无法找到合适的照顾者等。